编辑: ZCYTheFirst 2014-03-29

(一)核查申请机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二)审查申请机构的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装备、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核准规则》的要求;

(三)审查申请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

(四)审查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五)考察申请机构的规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级别核定方法》(附件3)或者《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附件4)的规定,核实级别条件. 第十二条 鉴定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十三条 评审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结束时,向申请机构通报现场鉴定评审情况.如果确定申请机构存在不符合《核准规则》有关基本条件与要求的问题时,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附件5),并且告知其申诉权利和时限.申请机构拒绝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应当书面陈述理由,并且加盖机构印章后交评审组. 第十四条 评审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10日内,向评审机构提交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审查记录及有关见证材料. 第十五条 评审机构应当根据评审组提交的材料,对评审组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和现场鉴定评审报告进行评议,并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根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和评议结果,向申请机构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附件6);

(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现场鉴定评审报告有疑点或者现场鉴定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应当要求评审组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说明,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现场鉴定评审;

(三)评审组终止现场鉴定评审或者申请机构拒绝签署备忘录,并且申请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诉,将有关材料直接上报核准实施机关;

(四)符合《核准规则》有关基本条件的要求,按照本细则第十七条处理. 第十六条 申请机构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项目的整改,其中申请换证核准的机构,应当在原核准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完成整改,并且向评审机构提交资格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评审机构可以采取资料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的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3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鉴定评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月.申请机构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原受理作废. 第十七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函级别核定建议).鉴定评审结论要求要求申请机构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函级别核定建议).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及申请首次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符合《核准规则》要求准予核准的,其级别直接核定为C级. 第十九条 对于申请增项核准的机构,不重新进行级别核定. 第二十条 不细则由国家质监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不细则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试行)》(国质监锅[2002]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邀请函 (评审机构名称) : 我单位的 申请已经被受理,申请受理号为 .现特约请进行鉴定评审,请给予安排. 约请安排鉴定评审日期: 年月日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