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03-24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首问责任制

一、有关人员来涪城区发改局机关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

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股室.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股室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股室.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限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局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局办公室或有关股室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

属于其他股室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局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九、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 责任要求 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限时办结制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限时办结的重点项目岗位目录 序号 办理项目 办理岗位 当前办理时限 提速后的时限 规定办理 时间的依据

1 权限内政府投资(含重大、限制类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可研、立项审批 项目管理与稽查股 从政府审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从政府审批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暂行)》

2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项目管理与稽查股 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项目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的,经发改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原因. 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表后9个工作日内作出对项目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9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的,经发改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4个工作日并应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原因.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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