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 项目名称: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 L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四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⒈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⒎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场地北侧 项目场地南侧 项目场地西侧 项目场地东侧 项目所在场地 项目所在场地 现场照片(2019.1.26) 《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项目》技术审查意见修改说明 序号 技术审查意见 修改说明

1 补充规范的设计平面布置图,完整标出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补充备用柴油发电机的配置. 报告补充了项目的设计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

本项目在厂区设有1台40KV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补充内容见P5表

1、P6表

2、P9;

2 补充加气站生活设施的建设内容,落实采暖和食堂用气情况,核实用气量.介绍加气站周围的市政接入条件,说清废水能否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设1座站房,双层砖混结构,尺寸为21.2*6.0*2m,包括卫生间、办公室、营业厅等,不设食堂;

采暖期站房需采暖用气,采暖建筑物的体积为1526.4m3,经计算,采暖热负荷共计为Q=68.50*1.1=69.85KW.本项目采暖期站房采用2台燃气壁挂炉取暖,使用的壁挂炉热负荷为40KW,热效率为88%,天然气的热值为8500kcal/m?,则壁挂炉每小时最大功率燃烧时消耗的BOG燃气量是9.2m?,采暖期按16h/d计,则项目站房两层供暖时需用的气量为62.14Nm3/d,详见P

9、P37;

经核实,本项目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不具备进入管网条件,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有COD、BOD5和氨氮.站内现建有1座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统一拉走沤肥.详见P39;

3 删减安全评价方面内容,按照2018版《环境风险评价导则》,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对象和内容. 项目风险评价专题删除了关于人员伤亡等安全评价内容,按照《环境风险评价导则》,完善了天然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对外环境的影响分析内容,详见风险专题;

4 说明危废来源和种类,核实产生量. 经核实,本项目储罐为液化天然气,其在运营过程中罐底几乎无残液,报告删除了罐底残液等危废处置要求内容.

5 补充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限值.补充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报告的内容. 本项目配备1台40KV的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区域偶然断电的情况下使用,根据环函【2005】350号文,柴油发电机产生的二氧化硫、CO、颗粒物等污染物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详见P26表15;

报告补充了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影响,详见P38;

(2)报告补充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报告的内容,详见P48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 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薛梅强 联系人 原旭东 通讯地址 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 联系电话

15635906000 传真 / 邮政编码

043300 建设地点 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 立项审批部门 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河发改备案[2019]1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F5264 机动车燃料零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19.8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812 总投资 (万元)

13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8.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8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及评价任务的由来 天然气相对于石油、液化石油气等其他能源,价格优势明显,环保效益显著.天然气汽车产业,是以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的绿色环保产业;

其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不仅具有显著的环保效益,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

推广天然气汽车已成为世界清洁汽车的发展方向. 鉴于此,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在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投资新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备案[2019]16号文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本地区天然气汽车的加气需求,并促进河津市的经济发展.项目地处稷西路旁,来往车辆较多,车流量大,市场价值较高,发展潜力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正式委托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项目参评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实地踏勘.按照国家及山西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规模、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对项目相关污染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另外,还对评价区域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特征及主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调研.环评人员根据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调查结果开展了各专题工作,编制了《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审本). 2019年3月28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主持召开 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技术审查会,技术人员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河津市宏鑫昌燃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部门审批.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判定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加气站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本)》,天然气为国家鼓励使用的清洁能源,本项目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项目,项目的建设可促进河津市及周边区域交通运输车辆能源结构的调整,属于 鼓励类 中第七类 石油、天然气 的第9项 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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