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3-12-17

二、申报程序 1.广泛宣传.在《甘肃日报》、《兰州晨报》和甘肃电视台刊登推荐2013年度 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员、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委、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人选(单位)的公告,广而告之.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发挥团属媒体资源,通过共青团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对评优工作的重大意义、资格条件等进行深入宣传. 2.进行申报.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由自荐者本人向本地(本单位)团组织领取申报表,由当地团组织指导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核实相关信息,修改把关相关材料. 3.审核考察.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要对申报和自荐人选(单位)认真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全面考察,择优筛选推报人选(单位),及时与团省委组织部进行沟通(3月25日前),然后向团省委正式上报推荐人选和单位(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7日).团省委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单位)严格审核后,择优确定初步候选人(单位). 4.网络投票.4月上旬,团省委在《甘肃日报》和甘肃电视台刊登对初步候选人(单位)进行网络投票的启示,并通过微信通知、微博推广、QQ群告知等方式,动员广大网友参与网络投票.团省委开辟专栏介绍初步候选人(单位)先进事迹,并开设2013年度 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员、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委、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网络投票平台,4月8日至4月18日期间进行网上投票推荐.网络投票排名结果作为确定建议候选人(单位)的重要参考.网络投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研究确定.4月19日至4月25日,团省委根据审核情况,参考网络投票排名,按组织程序择优确定拟表彰人选(单位),并统一在省级报纸或媒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命名表彰.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单位),由团省委统一组织进行命名表彰.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公正客观,注重实绩,严格按照《 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甘团办发〔2010〕11号)的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要对候选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推荐人选(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团委、团支部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应向在助力推进 3341项目 工程、

1236 扶贫攻坚计划、 双联 行动以及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团员、团干部、团委、团支部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适当倾斜. 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委 、 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单位全部为基层团组织,市(州)团委、团省委直属团委不列入申报范围.2011年度、2012年度已表彰的也不列入申报范围. 3.推荐材料要求:(1) 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 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员 候选人、 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委 、 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候选单位均上报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及候选人(单位)获得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含)以上单位的荣誉证书复印件.(2)于2013年3月27日前将各类奖项申报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送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通讯地址: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邮编:730000 联系人:李欣赵军权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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