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3-11-16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违法行为人无主观故意,积极配合查处、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或潜在隐患,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没收违法经营或者使用的违法产品,法律法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一)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并综合本案事实,免于罚款.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 没收"贝维妮小小馒头"1罐.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蓝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蓝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1月9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