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3-08-14
乌环验〔2019〕6号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乌海市广纳煤焦化有限公司年10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乌海市广纳煤焦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乌海市广纳煤焦化有限公司年10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乌海市广纳煤焦化有限公司年10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治理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主要为乌海市广纳煤焦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捣固焦焦炉烟囱配置一套脱硫塔及余热回收系统,一套脱硫剂制备系统. 2015年6月4日,乌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乌环审〔2015〕49号文批复了项目环评报告表.项目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石膏暂存于压滤机房内,用于厂内配入炉煤,生产焦炭.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脱硫石膏严禁露天堆存.加强固体废物储运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 请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根据验收结论,做好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市环境监察支队做好督查工作. 2019年3月4日 抄送: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0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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