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3-06-18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 十

一、业务咨询: 奉化市锦山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

电话:15869515077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斌武、郑菊琴 联系

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招标服务费汇入的帐号: 户名: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帐号:53010122000097556 十

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江口街道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一期)电梯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应包括经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设备安装费、装修使用阶段轿厢内的保护费、电梯安装及调试验收阶段的自备电缆费、设备到场运输费、保险费、到货后领取、清点、储存、保管、起吊、定位、脚手架搭建、井道照明、底坑钢爬梯、井道内预埋钢梁、电梯门连接的牛腿等及其它安装配合费用、电源配电箱至电梯控制设备的线槽及布线、安全保护、现场清理、总包配合费、招标服务费、施工用水电费、税金、工地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测试、检验费、终验收、培训及包括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须提供保证货物在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辅助材料、人员服务费用和检查、维护、保养费用和质保期内每台电梯所设置的轿箱内壁保护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费用等,其价格含在总价中.

3、总包配合费:人民币3000元/台,中标人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人的统一管理.

4、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检测费用;

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其他: ①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干,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求. ②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业主一律不予承担. ③投标内容承诺应当有质保期服务满后五年内的备品备件价格,但不计入总价报价(备品备件及备品备件的价格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编制入报价文件). ④中标人应考虑交货期间内材料等价格上涨因素,中标后的价格将不予调整. *

7、投标限价:本次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8万元.超过此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8、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9、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 中标人 收取.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采招标理服务费用,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3 投标保证金:集中报名同时或集中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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