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3-04-28
郑安委办〔2018〕80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省驻郑和市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8〕2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8〕5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23日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底,在全市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三、整治重点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坚持从高从严,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解决以下10类突出问题:

(一)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与设计功能不一致. 2.内部装修改造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3.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或未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4.室内步行街、中庭等区域违规设立柜台、摊位、游乐设施或堆放可燃物.

(二)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 1.中庭、室内步行街与其他区域之间,不同功能区域之间,以及餐饮场所厨房与其他部位之间防火分隔不完整,防火墙、防火卷帘未封堵至楼板顶部. 2.歌舞游艺娱乐放映场所与其他区域未设置完整的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地下或4层及以上楼层的,单个厅、室面积大于200O. 3.管道井、电缆井等穿越防火分区时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实施封堵,防火门损坏或未保持正常启闭状态. 4.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装饰材料,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建筑顶层或沿建筑外墙搭建临时性建筑;

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空腔部位每层楼板处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实施封堵.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