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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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北京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2005]建标函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根据石油化工行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特点,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和石油化工行业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经验,吸收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的有关内容,考虑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查、施工、生产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7 章,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2、炼油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
3、化工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
4、化纤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
5、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等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100101).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辰鑫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左坚 李立昌 滕宪忠 田平汉 黄秋云 王炳旺 张晓鹏 吴绍平 孙恒志 倪正理 孟兆禄 目次1总则 (4)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4)
4 炼油生产装置 (6)
5 化工生产装置 (10)
6 化纤生产装置 (21)
7 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等设施 (27)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30) 条文说明 (31)
1 总则1.0.1 为确定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根据石油化工行业特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的石油化工建(构)筑物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构)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构)筑物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2.0.4 抗震措施 seismic fortification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0.5 抗震构造措施 details of seismic 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要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所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