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8-31
关于2019年拟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 "以考参评"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东院区: 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9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 拟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统一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组织的"以考参评"的考试.

请今年需要参加考试人员按照(津政职办通【2019】3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拟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以考参评"考试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自行报名缴费,逾期不补. 人事处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拟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以考参评"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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