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8-30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 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鲁天平信矿评字〔2011〕第026号 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济南济王公路173号/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921895/传真(0531)86921768 网址http://www.

sdtpx.com/电子信箱sdtpxzcpg7467@sina.com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 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鲁天平信矿评字〔2011〕第026号 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济南济王公路173号/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921895/传真(0531)86921768 网址http://www.sdtpx.com/电子信箱sdtpxzcpg7467@sina.com 目录正文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1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3

一、评估机构

3

二、评估委托人

3

三、评估对象、范围及评估史

3

四、评估目的

4

五、评估基准日

4

六、评估原则

4

七、评估依据

5

(一) 法规依据

5

(二)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5

八、评估过程

5 九.矿业权概况

6

(一)位置与交通

6

(二)自然地理

6

(三)地质工作概况

6

(四)矿区地质概况

7

(五) 矿产资源概况

9

(六)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2

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13 十

一、评估方法

14 十

二、评估指标与参数

14

(一)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14

(二)资源储量资料评述

15

(三)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15

(四)采矿方案

15 十

三、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7

(一)计算公式

17

(二)产品产量

17

(三)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

17

(四)销售收入

18 十

四、采矿权权益系数的确定

18 (十五)评估假设

18 十

六、评估结论

18 十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9

(一)评估结果有效期

19

(二)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19

(三)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19

(四)特别事项说明

19

(五)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使用范围

20 十

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0 十

七、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员

20 十

八、评估工作人员

20 附表1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20

2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21

3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计算表…22 附件1.关于本报告书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24 2.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25 3. 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矿区照片…26 4.现场勘查人员名单…27 5.评估师自述材料…28 6.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资储备案〔2011〕47号《关于广西桂平市木圭矿区灯笼岭B矿段锰矿资源 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1 7.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储伟审〔2011〕45号《关于广西桂平市木圭矿区灯笼岭B矿段锰矿资源 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32 8. 《关于广西桂平市木圭矿区灯笼岭B矿段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45 9.《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开采设计方案》111 10.采矿权评估委托书…155 11.采矿权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40111882)156 12.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57 13.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58 14.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159 15.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160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鲁天平信矿评字〔2011〕第026号 评估机构: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为该采矿权出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本项目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 评估日期:2011年10月9日―11月3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8.6年,拟动用可采储量23.23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79.04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零肆佰元.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此页以下无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 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鲁天平信矿评字〔2011〕第026号 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所涉及的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采矿权 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该采矿权在2011年9月30日所表现公平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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