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8-30
征求意见函 各会员单位: 原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与山东省风景园林协会等五个协会合并后,于2015年6月9日更名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原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成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下属的分会,名称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工程分会.现发函就以下两个文件(见附件)征求意见,请在本函空白处填写 同意 或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9月14日前报到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逾期未反馈意见者视为同意. 联系人:胡莹月 蒋彦彦

电话:0531-85665631 传真0531-85557600

邮箱:sdsszxh1989@126.com 附1: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工程分会活动规则 附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工程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名单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工程分会 2015年9月7日附1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市政工程分会活动规则 第一条 本分会名称是: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工程分会,英文名称为:Municipal Engineering Branch of Shandong Urba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缩写MEBSUCMA 第二条 本分会是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分支机构.由全省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养护以及相关科研、技术咨询、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 第三条 本分会的工作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调查、收集和整理行业基础资料及有关信息,研究探讨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法规、标准提供材料和依据,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参与有关工作;

(三)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和技术咨询活动,为市政工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四)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促进全行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开展行业内各类评优创优活动,树立样板,推广典型;

(五)做好政府主管部门、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等有关行业协会委托办理的工作,承担其他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开展省内及省际间的技术及学术交流、 第四条 发展会员程序:凡从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培训、科研等自愿申请参加协会的法人单位,按以下程序办理入会手续:

(一)提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单位盖章的入会申请书;

(二)本分会秘书处进行初审,报分会会长审查后,按《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章程》第九条有关规定办理入会手续.

(三)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五条 分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分会工作规则,执行协会和本分会的工作决议,服从协会和本分会的工作安排.

(二)自觉维护协会、分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认真做好协会、分会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四)积极参加协会、分会组织的活动.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六条 分会组织机构:本分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5―11人;

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重要工作及时向分会会长报告.分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七条 分会领导成员产生: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协会理事长提名,经分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副秘书长由分会秘书长提名,经分会理事长会议研究批准后任职. 第八条 分会秘书长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分会工作规则.

(二)做好会员发展及会员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荐骨干会员为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组织协调分会成员参加分会和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定期向分会理事长会议和协会秘书处报告工作. 第九条 本分会的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 本分会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报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 本分会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报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批准同意,经分会会员代表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分会会长为分会主要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分会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

(二)检查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在本分会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分会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分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会费和工作经费:分会秘书处负责催缴本分会有关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分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须提前报协会秘书处,经秘书长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销.办理财务报销时,须由经办人、分会会长或秘书长、协会秘书长、协会理事长逐级审签后,方可在协会财务报销. 第十五条 本活动规则的修改,须经分会会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附2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市政工程分会领导成员名单 会长: 许宝星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会长: 夏祥聚 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颖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锋杰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林海 济南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玉坤 临沂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世立 潍坊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平义 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长: 郑应铜 山东省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副秘书长: 丁建勇 济南黄河路桥工程公司副总经理 刘治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路桥研究所所长 晋卫兵 菏泽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峰枣庄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武宗科 青岛登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市政工程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各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

一、质量安全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丁尚辉 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副主任委员:李强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杨鲁生 潍坊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刘治山东省市政工程监测中心

二、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刘敏远 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副主任委员:张旭光 淄博市市政环卫处、淄博市市政工程协会 朱兴华 东营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 姜伟烟台市市政养护管理处

三、路灯照明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秦德忠 济南市路灯管理处 副主任委员:薛洪义 青岛市路灯管理处 曹金戈 潍坊市路灯管理处 王晓东 临沂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四、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立君 山东房地产教育培训中心 副主任委员: 陈志强 济南时代城建培训学校 董汉成 青岛市市政工程培训中心

五、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许庚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副主任委员: 崔瑞文 潍坊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王为凯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建勇 济南黄河路桥工程公司

六、企业经营管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平义 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副主任委员: 马健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晋卫兵 菏泽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赵利荣 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七、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徐世立 潍坊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任委员: 许孝和 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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