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8-28
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设备、电器、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4032018000051 招标文件采购人: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6

第六章 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及其他要求

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7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82

第九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8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攀枝花市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电器、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4032018000051

二、招标项目:攀枝花市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电器、家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5个包(详见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1.

八、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89号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

电话:0812-5580168 采购代理机构及项目联系人: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1号联系人:罗卿萍 联系

电话:0812-5566562

十、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自2018年09月0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09月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免费获取. 报名联系方式 各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具体缴纳方式见

第二章),请发送电子邮件至xqcgzx@163.com进行报名确认,格式要求如下:标题为:5104032018000051;

XXX公司,第X包正文内容:投标人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电子回单或者纸质回单的扫描件). 十

一、退保证金事宜 1.请填写招标文件86页上的退履约 (投标)保证金申请函,加盖鲜章;

2.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 3.将上述材料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人:李子汉 联系电话/传真:0812-55666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 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电器、家具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5104032018000051 5 招标文件编制 由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项目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18.65万元;

第二包:96.049万元;

第三包:22.13万元;

第四包:9.46万元;

第五包:17.31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第一包:18.65万元;

第二包:96.049万元;

第三包:22.13万元;

第四包:9.46万元;

第五包:17.317万元. 具体各包最高限价:第一包:18.65万元;

第二包:96.049万元;

第三包:22.13万元;

第四包:9.46万元;

第五包:17.317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8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金额(人民币):2700元(大写:贰仟柒佰元整),第二包:金额(人民币):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第三包:金额(人民币):3300元(大写:叁仟叁佰元整),第四包:金额(人民币):1400元(大写:壹仟肆佰元整);

第五包:金额(人民币):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详见

第六章清单.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单位帐户转帐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银行账号:7722

0100 0036 22076. 交款截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如有分包须注明包号)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银行进账方式,否则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即:必须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X月XX日下午17:00(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1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约定.

20 招标文件、开评标工作咨询咨询 联系人:罗卿萍. 联系

电话:0812-5566562.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罗卿萍. 联系

电话:0812-5566562.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服务股.

22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 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 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询问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询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出询问,不能一文同时询问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询问对象的,提出询问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后再向询问对象提出).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罗卿萍 联系

电话:0812-5566562

2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 不接受电话或者邮寄的投诉.

2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5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6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西区西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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