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22-12-10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3.

1 热处理

1 3.2 热处理批次

1 3.3 工作区

1 3.4 固溶热处理造成的砂眼和气孔

1 4 要求

2 4.1 建立工艺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重新审定

2 4.2 定期工艺制度检查

2 4.3 定期产品监测

2 4.4 热处理设备

2 4.5 固溶热处理参数及工艺规程

4 4.6 淬火参数和工艺规程

8 4.7 装架和间距

9 4.8 建议时效热处理

10 4.9 推荐的退火工艺

18 5 质量保证措施

18 5.1 检查责任

18 5.2 热处理设备的温度检测

19 5.3 喷水淬火设备

19 5.4 产品定期监测

21 5.5 测试方法

23 5.6 试验结果的判定

24 5.7 锻件的热处理批号

2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铝合金热处理常用知识

26 A.1 盐浴槽的优点

26 A.2 气室炉的优点

26 A.3 固溶热处理

26 A.4 用于提高抗腐蚀能力的淬火

27 A.5 合金和状态代号

27 A.6 包铝板

27 A.7 退火处理

27 A.8 时效

27 A.9 残余拉应力对腐蚀性能的影响

28 A.10 电导率、硬度和状态的关系

28 前言本标准首次制定. 本标准是在美国军用规范MIL―H―6088G《铝合金热处理规范》和GJB1694―1993《变形铝合金热处理规范》基础上,根据我国铝合金民用材料生产应用中的实际情况,参考GJB509A―1995《热处理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等标准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对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建立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重新审定;

――定期工艺制度检查;

――定期产品监测;

――零部件的热处理 ――热处理设备;

――固溶热处理参数及工艺规程;

――淬火参数及工艺规程;

――装架和间距;

――建议时效热处理;

――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协助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变形铝及铝合金热处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用变形铝及铝合金热处理的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并推荐了热处理工艺、设备及质量控制要求. 变形铝及铝合金材料零部件的热处理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0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3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3246.1 铝及铝合金加工制品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7998 铝合金晶间腐蚀测定方法 GB/T

9445 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通则 GB/T

12966 铝合金电导率涡流测试方法 GB/T

16475 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热处理 本标准中所使用的 热处理 一词是本标准所包含的所有热处理的总称,例如:时效、稳定化处理和退火. 热处理批次 一个热处理批次是指:由同一合金、同一产品形式、状态以及经历同一工艺过程的一定数量的一批金属. 工作区 工作区是指在一个热处理工艺的保温过程中,热处理设备被部件或原材料所占据的部分封闭空间.该区通常(但不总是)占据整个封闭空间的大部分. 固溶热处理造成的砂眼和气孔 这种情况在过去被称为高温氧化.现已公认,在固溶热处理过程中,进入到铝合金中的氢是造成表面砂眼和表层下面气孔出现的原因. 要求 建立工艺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重新审定 4.1.1 基本原则 生产前,热处理设备和工艺操作规程应达到本标准要求(见表1).对于新建设备或维修后的设备,需进行检测(见4.1.2),并建立或重新审定这些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检查要求 要求要求项序号 质量保证项序号 工艺规程建立和重新审定 4.1,4.1.2 5.1.2.1,5.2,5.3.1 定期工艺制度检查 4.2 5.2 定期产品监测 4.3 5.4 4.1.2 工艺操作规程重新审定的条件 下列情形多次出现,则有必要重新审定工艺操作规程. a. 原已验收的热处理设备,更换部件、彻底磨损、毁坏或改型需要磨合(见4.5.1~4.5.3);

b. 现有热处理设备或其工艺操作规程不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见5.6.4);

c. 在定期工艺制度检查(见4.2)或定期产品监测过程中(见4.3)测出任何不合格(见5.1.3和5.6.4). 定期工艺制度检查 热处理设备和工艺操作规程应按表1规定进行检查. 定期产品监测 应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监测热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工艺操作规程的适用性. 热处理设备 4.4.1 热处理炉 4.4.1.1 基本原则 只要产品不受到有害影响,可选择不同型号的热处理炉. 4.4.1.2 气室炉 对于那些在有关热处理炉内进行固溶热处理(见A.3和3.4)而实验证明没有气孔产生的产品,可采用燃烧介质与金属接触的气室炉进行热处理. 4.4.1.3 盐浴槽 盐浴槽液不应与待处理的合金起反应. 4.4.1.4 时效热处理设备 进行时效热处理的设备应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同时生产出的产品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4.1.5 炉温均匀性检验 炉温均匀性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的规定. 4.4.1.6 温度均匀性 4.4.1.6.1 周期性加热炉和盐浴槽 周期性加热炉和盐浴槽的设计与建造应满足以下要求.在保温期间,保温区内任何一点的加热介质的温度都应受到控制,确保金属温度不会超过4.6.1规定的保温温度范围最大值、固溶热处理温度范围、时效温度范围(见4.9). 4.4.1.6.2 连续式加热炉 对连续式加热炉,保温区紧连加热区.在保温区内,金属温度应在4.6.1规定的热处理温度范围内,或在所适用的时效温度范围内(见4.9).当保温区内的所有炉料都达到所规定的温度范围的最低值后,该保温区的加热介质和炉料的温度波动最大值应为10℃(或按表

2、表6要求).但6061合金,温度波动允许达到15℃(见表2附注5和表6附注4). 4.4.2 温度控制设备 4.4.2.1 基本原则 所有热处理设备都应装有符合工艺控制要求的温度控制设备和记录设备,以确保所有加热区和保温区的温度控制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4.4.2.2 温度控制和记录 传感器的位置应由热处理炉的特性决定,并且传感器应置于能够准确测量工件和加热介质温度的位置.记录应能正确反应温度控制情况,并可存贮记录以备查阅. 4.4.2.3 精确度 应保证仪表的精确度,并进行定期检定. 4.4.3 淬火设备和介质 4.4.3.1 基本原则 淬火介质为水、空气、水聚合物溶液、液态气体或油,并为这些介质配备适当的设备. 4.4.3.2 淬火槽 淬火槽具备足够尺寸以保证材料能够完全浸没在淬火介质中,并保证能充分除去待淬火的预期载荷内的热量. 4.4.3.2.1 循环 淬火槽应具备内部或外部循环系统,以保证淬火介质流动,如果搅拌充分,能保证淬火均匀,同时满足所有的要求.产品可以进行搅动以代替盐浴循环.根据5.2可对其监控,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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