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12-06 |
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细则 2. 关于进入材料楼B楼
330、332室进行试验的补充规定 3. 关于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4. 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B楼实验厂房)管理人员名单 5. 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A楼)管理人员名单 6. 关于学生进出实验室的登记管理制度 7. 关于化学试剂柜和化学品专用冰箱的使用管理办法 8. 关于大型仪器设备的独立操作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1仪器设备独立操作培训建议表 附件2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申请表 附件3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记录表 9. 电子显微镜兼职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细则 为确保试验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本中心的试验环境及试验条件,特制定下列安全管理细则,请各位师生配合执行.本安全管理细则涉及的开放实验室范围为材料B楼三楼、B楼一楼南侧、A楼B楼实验厂房及A楼部分公共实验室.建材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1、实验室定期举行安全教育,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的学生,才能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试验.
2、学生进出三楼开放实验室应遵守《关于学生进出实验室的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填写进出实验室登记本.进入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试验应遵守《关于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3、实验室正常开放时间为周一~周五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应合理安排试验工作进度,一般不允许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试验.如确有需要,可填写 借用实验室借条 (可借用大门及相关分室钥匙),借条上的 借用人 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名,经实验室主管审批后,使用人凭 借用实验室回执 进行试验;
中午连续使用实验室,可直接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未办理借用手续者,下班前应及时离开实验室.
4、使用各类电炉、试验机等具有计量电表的高耗能设备,应在使用前后记录电表数,经实验室管理员的核实后由使用者签名确认.严禁使用未经核实记录电表数的高耗能设备.
5、使用热处理电炉,应在使用前填写登记本,并写明处理温度及保温时间等重要参数;
使用其它配备 使用记录本 的仪器设备后,应逐项填写使用记录.
6、本中心不提供危险化学药品的借用服务.试验所需的化学药品,由教师按《东南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稿)》所规定的程序申购、存放、使用、运输和销毁.用剩的化学试剂应分类倒入废液回收桶中,严禁随意倒入垃圾桶或水池中.
7、在使用有毒或有腐蚀性化学药品前,应穿戴好合适的防毒防护用具,药品应妥善摆放,药品容器上应有醒目标志,以免他人触动.
305、326室配备应急喷淋装置和应急洗眼器,供紧急状态下使用.对于有难闻、有毒气体产生的试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8、在326室配备了金相浸蚀剂的专用存放柜,可按《关于化学试剂柜的使用管理办法》借用.
9、使用氢气、甲烷等易燃易爆气体应在规定的地方按规范使用.
10、进行合金熔炼等高温作业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具,以免溅伤或烫伤.合金熔炼的原材料、添加料及工夹具均应烘干,严禁将性状不明的物体加入熔炉中.在电炉中装取试样,应断电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使用盐浴炉前应将试件、添加料及工夹具烘干.
11、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试验所需的设备改造或引线连接,应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发生电器故障或设备故障,严禁私自处理,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报修.
12、在使用下列设备时极易出现事故,更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有防护罩的设备在试验时应合上设备防护罩,不得违章操作,如:各类电炉、各类熔炉、轧机、拉拔机、拉丝机、液压机、油压机、拉伸试验机、蠕变(持久)试验机、冲击试验机、扭转试验机、混粉机、砂轮机、切割机、锯床、钻床及抛光机等.
13、手动液压铲车仅供装卸小型器具时使用,严禁擅自用作装卸大型货物或重量未知的设备器材.
14、不得动用与试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相应的开关按钮、插头等附属物.
15、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清扫现场,消除火患,尚有余热的试件及工夹具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关闭所有水电门窗(设备运行需要时除外).因设备降温需连续运行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使用人应确认能长时正常运行,并及时关闭.
16、自动控制功能正常、可以在无人值守状态下使用的仪器设备,使用人也应及时(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8小时)检查巡视,防止供电系统突然断电,确认相关设备可以自动正常运行.
17、由指导教师同意借用的实验室钥匙应按批准的借用时间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或转借他人.
18、开放实验室的试验场所禁止饮食.
19、不得在试验场所追逐嘻闹或进行与试验无关的活动.
20、请各位师生遵守上述规定,一旦发现严重违规现象,实验室将中止违规者的试验并报课题组负责人,对学生所在的课题组可作出限时停止试验的处理. 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 1996年4月制定,2014年11月修订 关于进入材料楼B楼
330、332室进行试验的补充规定 材料楼B楼330室和332室放置了各类热处理炉和烘箱三十余台,日夜频繁进行相关试验,涉及高温、触电等高危险因素.为确保全体师生试验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本中心《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细则》基础上,特制定下列补充规定,请有关学生和老师予以监督执行.
1、
330、332室的负责人和安全员为睢良兵(临时代理人为黄金督).
2、
330、332室正常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00,一般不允许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试验.如确有需要,可填写 借用实验室借条(
330、332室专用) 进行借用, 借用人 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名,经该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试验.借条副联公示于三楼公告栏.
3、
330、332室原则上不提供长期借用服务.一般情况下,借用手续仅限于当日晚间使用;
双休日借用手续可于周五完成;
节假日的借用手续可于放假前一天办理;
特殊情况的借用由该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未办理借用手续者,实验室将直接断电,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4、使用电炉或烘箱进行热处理时,应在对应设备上的白板上注明必要的信息(如热处理温度、使用时间、使用人等).
5、严禁在电炉或烘箱中加热易燃易爆物以及有有毒气体产生的样品.禁止将化学特性不明的样品直接放入电炉或烘箱中进行处理.对于会产生较大异味但无毒的样品,试验前应告知设备管理人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如:使用331室通风厨中配置的专用烘箱.
6、借用者仅限于使用所借用的设备.如原借用加热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应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沟通,禁止私自调换设备.
7、请各位师生遵守上述规定,实验室参照《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细则》的规定对违规者作出处理. 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 2014年9月制定,2014年11月修订 关于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安全有序地开放运行,结合材料楼公共实验室的布局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位师生给予支持并配合执行.本管理制度涉及的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范围为A楼、B楼实验厂房,A楼部分公共实验室,以及B楼一楼南侧部分实验室.建材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1、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的管理人员由总负责人、安全员、设备负责人组成,实验厂房内各设备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见另表.本中心总安全员为睢良兵.
2、B楼部分的总负责人为睢良兵(临时代理人为黄金督),A楼部分的总负责人为黄金督(临时代理人为睢良兵),其中B楼厂房内由不锈钢防护栏分隔出的东北角部分的安全状况及管理由戴戈分管.
3、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为开放试验场所,试验人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老师)必须遵守本中心制定的《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安全细则》),管理人员和试验老师有义务支持并监督该安全细则的执行.
4、任何老师或学生使用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内的设备,均应提前向设备负责人预约,使用大型设备需填写 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大型设备使用申请表 ,然后凭确认后的 使用申请表 向各楼总负责人借用钥匙,使用时填写 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设备使用记录及用电记录本 和 东南大学开放实验室登记本 ,用完后由申请使用人签名确认;
需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使用设备,申请使用人应提前按《安全细则》的要求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借条副联公示于三楼公告栏,借条中至少应有两位申请使用人,且同时进入方可进行指定设备的试验.
5、教师或学生可以申请大型仪器设备的独立操作资格,管理办法参照《关于大型仪器设备的独立操作使用管理办法》,由中心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并报中心主任确认公布.
6、使用大型设备前,设备操作人员应将工作内容、估计使用时段、用水要求等信息填入各分室及厂房大门内的 公共实验室设备使用状态信息栏 内,以防引起其他人员的误操作.如因未按要求公示设备使用状态信息,而引起设备或人员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相应设备操作人员承担.
7、行车应按规定定期委托检验.使用实验厂房内的行车进行设备或器材的起吊、搬移、装卸作业,应由持行车操作证的人员专门操作,严禁无专用操作证的教师或学生操作使用行车.对于重量未知或超重、吊具不足的大型设备,应委托专业公司操作.
8、设备负责人承担相应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不负责各分室及厂房的钥匙管理(该工作由总负责人承担).中心办公室的备用钥匙仅用于参观、考察、检查等工作.
9、管理人员有权阻止、终止违规操作行为,并将违规情况报告总负责人或中心主任,严禁隐瞒不报.
10、请各位师生自觉遵守上述管理制度,一旦发现严重违规现象,中心将扣发相关责任人的管理绩效奖、甚至取消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并酌情对使用人及相应课题组作出限时停止试验的处理. 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 2007年11月制定,2014年11月修订 材料制备加工公共实验室(B楼实验厂房)管理人员名单 总负责人:睢良兵 安全员:睢良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负责人 办公室 联系电话
1 行车、循环冷却水系统 睢良兵 B-316
52090663 13913921313
2 25kg真空感应炉
3 10kg真空感应炉
4 2000℃真空烧结炉
5 2200℃真空烧结炉
6 15KW箱式电炉
7 其它小型设备
8 315T液压机及配套设备 白晶* 睢良兵 A-508 B-316
13851740273 13913921313
9 63T液压机 黄金督 B-316
52090663 13338619916
10 1100℃真空退火炉 黄海波 B-105
52090650 13813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