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12-06
定环评函〔2019〕28号 关于定襄县擎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年烘干10000吨玉米烘干塔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襄县擎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定襄县擎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年烘干10000吨玉米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和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收悉.

经专家评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定襄县南王乡官庄村,占地面积约2400O,租用官庄水泥厂闲置场地,新建100t/d玉米烘干塔一座,年烘干玉米10000吨.项目总投资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万元,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备案[2018]85号"文件对项目进行了备案.该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定襄县环境保护局以"定环法[2018]34号"文件对定襄县擎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对厂区进行整改完善,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报告表"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除尘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沉淀后排入旱厕,作防渗处理,定期清运,堆肥使用不得外排.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脱粒工序、烘干工序安装集气罩,筛分工序配套沙克龙除尘器,输送带密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生物质热风炉采用双碱法水浴式除尘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要求:粉尘0.684t/a,烟尘:0.063t/a,SO2:0.215t/a,NOX:1.032t/a

3、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渣回填低洼地段,玉米棒外售综合利用,碎玉米作饲料,其余和除尘灰送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

5、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三、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须按《报告表》提出的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 抄送: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