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12-04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简本) (国家林业局)

1 总则 1.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根据国务院指示,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治沙、计资、机关服务、宣传等司局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各相关司局和局调查规划院、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的副司长(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3赴现场工作组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由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等人员组成. 2.1.4专家咨询组 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论证.在处置重、特大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要更加重视并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2.2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国务院林业、气象、农业、环保、民政、卫生、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2.1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2.2.2农业部.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2.2.3环保总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2.2.4民政部.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2.5卫生部.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协助解决医疗资源,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2.2.6交通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2.7 民航总局.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 2.2.8 铁道部.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2.3 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每年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协调中国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国家气象局应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为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 3.2 预警支持系统 3.2.1定期开展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国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我国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利用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建立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3.2.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 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后,立即启动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2.2当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后,启动省、市和县三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3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III级或IV级)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启动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尘暴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

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同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省级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 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督促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作出预报;

组织有关部门如交通、民航、农业等,做好强、特强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

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灾害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地(市)、县通报.接到通报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4.4.2省级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国家林业局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接到通报的省区市应立即组织相关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4.4.3 国家林业局应急措施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沙尘暴灾害信息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特大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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