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12-03
项目: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客运东站给排水及通风防排烟设备(含安装)采购 招标编号:2016XSZFCG394GG 招标文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一月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客运东站给排水及通风防排烟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6XSZFCG394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客运东站给排水及通风防排烟设备(含安装)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具有消防设备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③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消防给水设备及消防风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但主投标人必须是设备供应方).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月 3日至2017年1月10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6XSZFCG394GG 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客运东站给排水及通风防排烟设备(含安装)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 付款方式:主要设备进场并经业主组织检验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额的60%,安装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额的95%,待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交货期限: 按工程进度 交货地点:象山县客运东站工地

5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 3日至2017年1月10日.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

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13时5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13时5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9 投标书: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技术商务标5份,正本1份 、副本4份;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12 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036000元13 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客运东站给排水及通风防排烟设备(含安装)采购,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具有消防设备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③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消防给水设备及消防风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但主投标人必须是设备供应方).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投标方须知 采购货物需求 合同(参考样本) 附件 5.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5.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该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必要,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用补充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将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告知.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网上通知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 7.1价格标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声明函(附件四) 7.2技术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附件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五,仅供参考) (4)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清单响应表(附件六,仅供参考)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 (11)项目验收和培训方案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跟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8、投标报价 8.1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的清单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 8.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总包配合费(中标总价的1.5%)、货到就位保管、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质保期内的一切税金和费用,以人民币报价. 8.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方邀请函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如在开标截止前未提供的,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9.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9.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后,并把合同原件交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才无息退还. 9.4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质疑期满无异议的,无息退还. 9.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 10.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用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书的要求. 10.3投标文件中凡涉及到公司名称的都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0.4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标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技术商务标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 正本 字样,并在有实质性内容的地方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标记 1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1.1.1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应分别密封封装,其中价格标装于一个单独信封或文件袋内. 11.1.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均应注明: (1)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 (3)招标编号: (4)标明 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字样 (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或价格标等) (6)包装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规定包装、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3若在开标后发现技术商务标中含有投标报价,即作废标处理. 11.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终唯一报价 字样,否则将视投标无效处理. 12.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 和 开标时启封 字样,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2.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 开标及评标 13.开标 13.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如因故未能参加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同时邀请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3.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及签署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先开技术商务标,后开价格标. 13.3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先打开技术商务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

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3.4等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标评标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然后宣读《开标一览表》. 1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专家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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