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30
万华检测 WHEM-TF-602-2016 WanHuaJianCe 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万检验字〔2017〕第11号 建设单位: 新乡市市政管理处 编制单位: 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监测报告说明

1、本报告无本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及 章无效.

2、报告内容需填写齐全,无审核签发者签字无效.

3、报告需填写清楚.

4、检测委托方如对检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收到本检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无法复现的样品,不受理申诉.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7、复制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373-5118585 邮编:453000 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新乡科技产业园区A4a厂房二层

1206、

1207、1208号 建设单位: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法人代表:谢来铭 编制单位: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施展 项目负责人:刘彩云 编写人: 审核: 审定: 参加人员:王超峰 郭可 张伊华 解冬勤 目录 1验收项目概况

1 2验收监测依据

2 3工程建设情况

3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 3.2建设内容

3 3.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 3.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4 3.2.3环评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

4 3.2.4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5 3.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定额

7 3.4生产工艺

7 3.5水源及平衡

8 3.6项目变动情况

9 4环境保护设施

10 4.1污染物治理及处置设施

10 4.1.1废水

10 4.1.2废气

10 4.1.3噪声

12 4.1.4固废

13 4.2环保设施投资及 三同时 落实情况

13 4.2.1环保设施投资

13 4.2.2环保设施 三同时 落实情况

14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4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4 5.1.1主要结论

14 5.1.2建议

17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7 6验收评价标准

19 6.1废气

19 6.2废水

21 6.3噪声

21 6.4固废

21 6.5总量指标

21 7验收检测内容

22 7.1检测期间工况要求

22 7.2废气

22 7.3废水

22 7.4验收检测内容

23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3 8.1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23 8.2人员资质

24 8.3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4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5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6 9验收监测结果

27 9.1 验收检测工况

27 9.2废气检测分析结果及评价

28 9.3废水检测结果与评价

35 9.4噪声检测分析结果及评价

36 9.5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核算结果

36 10验收监结论

37 10.1结论

37 10.2验收建议

41 1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

42 附图 附图一:现场检测图 附图二:地理位置图;

附图三: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关于《新乡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新环监[2011]209号;

附件2:工况证明;

附件3: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验收检测委托书. 1验收项目概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发展,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现投资1692.42万元,将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搬迁至新乡市人民西路与西孟河交叉口东南角,搬迁后现有厂址不再进行生产,搬迁后厂址占地面积30125m2,建筑面积800m2,搬迁后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扩展至9960t/a,二灰拌合将不再生产. 新乡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属于搬迁项目.2011年7月26日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1年08月16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以新环监[2011]209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4年5月开始建设,2016年12月完成建设. 本项目新建沥青拌合机、导热油炉、沥青罐等设备,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电捕焦油器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9960t/a沥青混凝土项目.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并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的验收检测工作,2017年03月23日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检测现场勘查及资料调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验收检测方案. 依据检测方案,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24日-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和现场检查,2017年08月18日对电捕焦油器进出口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补测,针对该工程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并结合国家有关标准,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本次验收监测对象: 新乡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 本次验收的内容: 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环保设施的建设;

运行和达标情况以及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 2验收监测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9关于《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新环监[2011]209号,2011年08月16日);

2.10 《新乡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2011年7月26日).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位于新乡市人民路西与西孟河交叉口东南角,与环评规定建设位置一致(见附图二). 该项目四周环境为:东临耐火材料厂;

南临农田;

西临孟姜女河;

北临人民西路,该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00米,防护距离内没有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见附图三). 3.2建设内容 3.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基本情况 环评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1 项目名称 新乡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 新乡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搬迁项目 一致

2 建设单位 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一致

3 建设性质 搬迁 搬迁 一致

4 建设规模 年产9960t/a沥青混凝土 年产9960t/a沥青混凝土 一致

5 项目投资 1692.42万元 1692.42万元 一致

6 劳动定员 30人10人 不一致

7 生产制度 单班生产,年工作时间100天 单班生产,每班4小时,年工作时间100天 一致 3.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2.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环评要求 实际情况 备注 主要生产设备 及规格型号 数量 (台/套) 主要生产设备 及规格型号 数量 (台/套)

1 沥青拌合机

1 沥青拌合机

1 一致

2 混合料拌合机 WCB-200型1//不一致

3 导热油炉(燃油) YGL-350MA

1 导热油炉(燃气)百德

1 不一致

4 烘干炉(燃油)

1 烘干炉(燃气) EBICO

1 不一致

5 沥青罐 500T、20T、10T

3 沥青罐 300T

1 不一致 沥青罐50T

2 3.2.3环评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 表3-3 环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照表 核查内容 环评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废气 导热油炉、原料烘干均采用柴油,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沥青罐加热、搅拌以及放料装车工段,产生的污染因子沥青烟、苯并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电捕焦油器内进行治理,经该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烘干工段过程中石料碰撞,有大量粉尘产生,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源产生于原料卸车、堆存、混料及道路粉尘;

装卸物料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减少扬尘环节;

石灰、粉煤灰采用堆棚堆存,堆棚容积按5天的储存量,并且装料车进棚装卸物料;

厂区道路有专人及时扫水,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加热,废气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 2.沥青罐加热、搅拌以及放料装车工段,产生的污染因子沥青烟、苯并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电捕焦油器内进行治理,经该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烘干工段采用天然气加热,产生的粉尘经烘干炉自带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无组织排放源产生于原料卸车、堆存、混料及道路粉尘;

装卸物料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减少扬尘环节;

厂区道路有专人及时扫水,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不一致 废水 生产工艺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厂区地面保湿或绿化,沉渣定期捞取后用于垫路或定点倾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尚庄污水处理厂.

1、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无车辆冲洗废水,无沉淀池.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尚庄污水处理厂. 不一致 固废 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全部用于生产拌料. 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全部用于生产拌料. 一致 噪声 设备减振,距离衰减 设备减振,距离衰减 一致 3.2.4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3-4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对照表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主要批复意见 实际情况 备注

1、营运期导热油炉、原料烘干工段均采用柴油,产生的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1996)二类区时段的要求;

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沥青罐加热、搅拌和放料装车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电捕焦油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的要求,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石料烘干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治理,粉尘排放浓度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的要求,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1、加热导热油炉和原料烘干过程燃料由柴油变更为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10m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烟囱高度满足燃气锅炉不低于8米且烟囱高度高于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要求.

2、沥青罐加热、搅拌和放料装车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电捕焦油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上料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烘干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烘干炉自带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不一致 加强设备和生产车间的密闭,加强厂区厂界的绿化,沙土、石子等原料密闭存放,最大限度的减少营运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无组织排放源产生于原料卸车、堆存、混料及道路粉尘;

装卸物料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减少扬尘环节;

厂区道路有专人及时扫水,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一致 该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0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点. 该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00米,防护距离内没有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点. 一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小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尚庄污水处理厂. 一致 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密闭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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