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11-14
粤建质〔2016〕269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朱小丹省长11月27日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 11・24 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结合建筑施工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我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部署的工作方 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5日 (联系人:林清华,联系

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

邮箱:aqglc@126.com)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11月27日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紧急视频会议、1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胡春华书记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 11・24 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建筑施工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切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 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安委会主任王M同志担任组长,厅安委会副主任李台然、蔡瀛、杜挺、郭壮狮、陈天翼、华宏敏同志担任副组长,厅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处室主要负责人邱衍庆、廖江陵、潘伟堂、谢莉珍、朱国鸣、郭建华、宋健、陈必暖、林兆雄同志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安处,主要负责资料收集;

督导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情况,协调、部署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工作;

组织建筑市场、起重机械、勘察设计、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随机抽查部分建筑施工项目,查看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收集汇总、通报各地工作情况及督查结果处理情况等.

二、开展督查工作

(一)督查的组织方式 12月12日--23日期间,厅安委办牵头组织,从各地市抽调相关专家,分成7个督查组,由厅安委会领导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的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 岁末年初安全检查 、 百日严整行动 及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各督查组安排一周(5天)时间开展督查,具体行程由组长确定.督查结束后,3天内各督查组向厅安委办报送督查工作报告. 督查组每组5人,分组如下: 第一组:负责深圳、东莞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M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专家各1人 第二组:负责广州、佛山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台然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处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家各1人 第三组:负责珠海、中山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瀛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处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专家各1人 第四组:负责惠州、河源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挺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专家各1人 第五组:负责清远、韶关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壮狮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专家各1人 第六组:负责揭阳、汕头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天翼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专家各1人 第七组:负责湛江、茂名 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华宏敏 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1名负责同志 组员:建筑市场、安全、设备专家各1人

(二)督查的重点内容 1.各地主管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江西丰城发电厂 11・24 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情况. (2)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是否直接带队,是否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或工作措施,确保层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个企业,确保安全检查落实到每个项目,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意识强化至每个现场人员. (3)是否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制定本地区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做好文件传达和组织部署工作. (4)检查各地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执法情况.一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闭环整治,或整治阶段是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 五落实 ;

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个人是否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或停止执业等,重点检查有关整改(停工)通知书、执法建议书、处罚决定书等文书;

三是督查主管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包括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及是否按时上报、及时调查、严厉处罚、公开曝光. 2.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抽查在建项目,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检查工程项目有无压缩工期的行为、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2)检查各方主体落实安全责任的带班记录、到岗记录及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 (3)重点检查模板支撑架施工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单位有否细化方案编制,进场物资报验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按方案安装搭设;

检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审核专项方案、严把物资报验关、严格按方案和规范验收. (4)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5)检查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查工作程序 1.听取汇报.听取受检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相关执法处理、行政处罚等文书. 2.抽查项目.随机抽查当地2-3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每市须含1个县或区的项目),按照督查内容进行检查. 3.反馈情况.督查组向受检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四)督查有关要求 1.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及时部署开展有关检查工作,于12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及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报我厅,并于12月8日前将督查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反馈厅质安处. 2.到达受检地区后先召开汇报会,由各市住建局安排会议地点并通知市、受检县(区)住建局分管安全的局领导、安全科长和安监站领导参加,并请市、受检县(区)住建局的领导汇报安全管理工作. 3.市、受检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受检地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相关工作方案、文书及检查汇总材料等. 4.被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督查组现场检查和询问.

三、督查结果的处理 督查组将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除向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外,一并向当地市人民政府通报督查情况和建议;

对督查发现涉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问题,责令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12月26日前,将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我厅.督查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相关情况抄报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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