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9-12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国内外环境标准概况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的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环境标准的管理和实施 国内外环境标准概况 标准定义目前,国际间对标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多数国家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即: 标准是经公认的权威机关批准的一项特定标准化工作的成果,它可采用下述表现形式:(1)一项文件,规定一整套必须满足的条件;

(2)一个基本单位或物理常数,如:安培、绝对零度;

(3)可用作实体比较的物体.

我国国家标准总局对标准下的初步定义是: 对经济、技术、科学及其管理中需要协调统一的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技术规定.这种规定是为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根据科学、技术 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标准的三要素任何标准都需要规定适用的范围、适应的对象和必要的内容,这称做标准的三要素.标准适用的范围(分级) 根据标准适用的地区和范围,标准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的适应领域和对象 现时,标准化的适应领域已不仅限于生产技术、科学以至国民经济各领域,而是扩大到无所不包的社会各个方面.如环境保护、安全卫生、行政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应用着标准化的原理,都是标准化的对象.标准的内容 标准的内容根据标准化对象的特征和 制订标准的目的而定.标准的内容很多,一般的技术内容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产品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标准化的重要性标准化是一项综合性的基础工作,对促进技术进步,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有重要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有了高水平的标准,才能有高质量的产品.标准化是组织现化化生产的重要手段 有了标准化才有专业化协作生产,才有高的劳动生产率和高的经济效益.标准化可以促进合理地利用国家资源,节约能源,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标准化是制订国家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法规的技术依据, 是这些领域进行科学管理的技术 基础环境标准定义目前,对环境标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些国家对环境标准的某个组成部分如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等作出定义.有的国家则将环境质量标准称着环境标准.在这里我们所说的环境标准是指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环境标准是从保护人群健康、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出发,为获得最佳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赋予法律效力的技术准则.环境标准主要回答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人群健康及其利益有密切关系的生态系统和社会财物不 受损害的环境适宜条件是什么?第二,为了实现 这些环境条件,又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干扰应控制的限度和数量界限是什么? 前者是环境质量标准的任务,后者是排放标准的任务.此外,还有为保证实现这两类标准规定的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等.因此,环境标准可以定义为:为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物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水平及其排放源应规定的限量阀值或技术规范.环境标准的三要素环境标准的三要素可用三维模型表示(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系统模型图).这种立体结构图能形象地表达环境标准的整体系统. 图中纵轴是环境标准等级,内向轴是按环境要素的内容分类,横轴是标准对象. 环境标准的重要性国家环保机构主要任务是抓环境保护规划、方针、政策、法规、监督和指导等项重大工作,环境标准是进行这些工作的技术基础.有的国家把制订和实施环境标准作为国家环境部门的首要任务.如美国环保局四项任务的第一项是制订和贯彻环境质量标准;

日本环境厅六项任务的第一项和制定环境标准、法令和规章制度.我国环保法规定的国家环保机构的职责 中,第一条是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第二条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环境保护的条例、规定、标准和经济技术政策.把环境标准提到了重要地位.环境标准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将在后面介绍. 国内外环境标准概况环境标准的发展从国际上看是与环境立法相结合而发展的,首先从污染严重的工业密集地区制定条例、法律和排放标准开始,逐渐发展到国家规模;

标准的种类和性质经历了由少到多、由简单控制污染的排放发展到全面控制环境质量的过程;

标准的形式也由单一的浓度控制发展到包括总量控制标准在内的多种形式.环境标准最早就是与一些管理条例、法令相结合出现的.例如,186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第一个附有排放限制的法律――《碱业法》,对路布兰法制碱工业及与其有关的盐酸、硫酸生产所排放的污染物,做了限制规定.在防止水污染方面,1847年英国的爱尔兰首先颁布了《河道条令》,其中有禁止污染任何作为公共供水水源的河流、水库或供水系统的条款.美国为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1887年提出污水 排放的稀释比例为1:25;

苏联等国也提出了类似规定.然而,把环境标准作为控制污染的有力手段还是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的事.五十年代以来,由于近代工业大发展,排放的污染物不断增加,环境污染加剧,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先后出现了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各国都感到要采取立法手段控制污染的必要,环境标准就随着环境污染控制条例和法律的发展而发展起来.一般地说,环境标准的制订首先与工业密集的局部地区发生高浓度环境污染相适应,从局部地区制订控制性的排放标准开始.以后当环境污染迅速蔓延成为全国范围的问题时,在制定国家法律的同时,相应地制订了全局性的环境质量标准,并用日益完善的排放标准来保证其实现.下面以美国和日本的大气标准为例来说明的.美国是从四十年代开始制定法律控制大气污染的. 首先从气象动地形皆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而污染物排放量又最大的洛杉机市开始.制定了地区的法律和标准.到六十年代,美国对汽车和固定燃烧污染源由各州制订排放标准.到1970年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局(EPA),首次规定要制订全国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在1971年4月颁布了全国主要空气污染物,如硫氧化物、悬浮微粒、一氧化碳、_总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光化学氧化剂等六种污染物的全国空气质量标准.日本首先是在工业密集地区制定公害防治条例和排放限制标准.如1949年东京都公害防治条例;

1950年的大皈、1951年的神奈川县和1955年的福岗县的公害防治条例等.以后由于日本的重工业、化学工业飞跃发展,环境污染问更大范围蔓延成为全国性公害时,又重新制定了国家级的法律和标准. 1962年,在各地区的法律和标准基础上,制定了第一个国家级的法律― 关于控制煤烟. 排放的法律 ,其中规定了煤烟和硫氧化物的排放标准1967年日本制定了国家公害对策基本法,提出了综合解决环境问题的观点,规定要制订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的环境标准.1968年,首次制订了二氧化硫的大气质量标准;

1970年制订了一氧化碳的质量标准;

1972年制订了飘尘和氛氧化物的标准;

1973年完成了现在仍然使用的大气五项污染物的质量标准.从各国来看,环境质量标准的出现是由于工业高度集中、城市人口高度密集、污染源密集、环境质量恶化,客观上需要有保护环境的共同质量目标和对各种污染源、社会公众都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标准时而产生的. 环境质量标准的出现推动了更加严密的排放标准的制订.日本的排放标准,六十年代前期采用浓度法,其缺点是无法控制发生源的数量.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初期,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在部分地区采用总量控制法.在瀚户内海试点的基础上,对水域也逐步推行总量控制法.总量法克服了浓度法的缺点.使以浓度计量的排放标准更加完善.它以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使各污染源削减污染物的责任明确,因而能保证实现环境质量标准.有的国家,如英国不制订大气质量标准前是运用强化排放标准和有关法令的办法控制污染,法国没有全国性的水质标准,而是按六条河流分水系管理,采用强化排污收费的办法控制污染.我国环境标准概况我国的环境标准是为控制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而制订的.随着众多工业企业和大工业基地的建成,在一些地区出现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了控制和预防其扩展,首先制订了一些以保护人群健康为主的标准.如1956年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 1959年颁布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1963年颁布的 《污水灌溉农田卫生管理试行办法》等.这些标准属于专业环境质量标准性质;

从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开始,人们认识到为了有效地控制由于工业技术落后,能源、资源利用率低带来的污染问题,只有质量标准还不够,必须有控制工业 三废 的排放标准,因而,于1973年制订、颁布了《工业 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在此期间,还充实、修订了已有的标准;

1979年以后,国家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大气、水质、噪声、海洋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和排污收费制度的实行,要求制订一系列环境标准.同时,人们认识到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需要一系列的环境标准作为防治的目标的控制的手段.从1980年开始,我国系统地展开了各种环境标准的制订工作.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立环境标准体系,制订环境标准管理条例;

制订完善的环境质量标准;

制订国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区排放标准;

制订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 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环境标准体系是各个具体的环境标准按其内在联系组成的科学的整体系统.环境的复杂性、多样性反映在环境标准的复杂性、多样性中.环境标准包括多种内容、多种形式、多种用途的标准.不同的环境标准间既有本质区别又有内在联系,按其内在联系建立起科学的环境标准体系,以便更好地发挥各类环境标准(包括已颁布执行的、正在制订待颁布的和将要制订的标准)的作用,实现环境标准的科学管理. 建立环境标准体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因为环境标准的形式、种类虽多,但都是为了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可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将各种环境标准,按其性质、功能和适用范围,全面规划、分类、分工,就可以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建立科学的概念,做好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工作.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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