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5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目录

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六、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七、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一)《城乡规划法》解读 申请人在办理项目审批时,其中,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项目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工程建设,都应当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规解读和规划审批流程 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报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的依据,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于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 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程序 重大项目规划审批时效、作用及依据 序号 项目名称 作用时效依据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划拨供地项目) 报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的依据 一年内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一条 2-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拔供地项目) 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 一年内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2-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供地项目) 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 一年内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3-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办理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一年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3-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及其他类) 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年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下放审批权限 我局于2014年5月1日起下放全市所有工业项目的市级规划审批权,同时下放的还有部分社会事业项目的市级规划审批权,有校安工程、安置房工程(捆绑出让地块内的安置房项目除外)、乡镇企业和乡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工业园区次干道以下的市政工程.这些类别项目规划审批由各区规划分局承接办理,并正式启用 分局审批专用章 、 分局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及 分局红线图界章 ,且所有下放项目均不再上报市规划局会议研究. 简政放权和审批项目对应的部门

(二)创新审批机制 全面推行菜单式审批,开发电子报批系统,建立技术审查中心,针对经营性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实行规划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并将审批要点量化为28个指标,规划条件核实要点量化为25个指标,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建立市政道路工程联审联办工作机制,从规划选址开始进行联审联办,解决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过长以及部门间协同不够顺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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