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02

(二)具体案例

三、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 2. 筹划思路 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时 Dt=( St-Pt)/ St*100%=(200-170)/200*100%=15%20.65%,所以该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可以节税.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20*3%=6.6(万元)该混合销售如果缴纳增值税,则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20-170)/(1+17%)*17%=7.27(万元)所以选择缴纳营业税可以节税0.67万元.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厦门大学财政系

(三)分析评价

三、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 在混合销售筹划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企业的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收入额基本是由市场价格决定的,只有当调整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收入额比例所发生的筹划成本不大时,混合销售才有筹划空间. 一项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应该缴纳哪一种税,必须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某些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规定,限制了税收筹划的可能性.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厦门大学财政系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四、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的兼营行为包括两种情况: 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 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筹划思路:对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分别核算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厦门大学财政系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四、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要比较增值税含税征收率和适用的营业税税率的大小.如果非应税劳务缴纳增值税税额大于营业税税额,分开核算是有利的;

反之,不分开核算是有利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由于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一般都是大于营业税税率的,分开核算有利.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厦门大学财政系

(二)具体案例

四、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1. 具体案例 【案例一】厦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份销售各类新书取得含税收入150万元,销售各类图书、杂志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图书、杂志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同时又给读者提供咖啡,取得经营收入10万元,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暂不考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厦门大学财政系

(二)具体案例

四、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2. 案例解析 企业如果对上述三项收入未分开核算,所有收入应统一从高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 (150+10+3.51)÷(1+17%)*17%=23.76(万元)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厦门大学财政系

(二)具体案例

四、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企业如果对上述三项收入分开核算,应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新书应纳增值税为:150÷(1+17%)*17%=21.8(万元)销售图书、杂志应纳增值税为:3.51÷(1+13%)*13%=0.4(万元)咖啡收入应纳营业税为:10*5%=0.5(万元)共计应缴纳税款22.7万元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分开核算可以为公司节税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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