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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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 通知临政办字〔2018〕190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 《临沂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 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0 月27 日-2-目录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 市指挥部组成 2.1.2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 天然气经营企业职责

3 市场监测和预警 3.1 市场监测 3.2 应急储备 3.3 预警与预防机制 3.4 方案分级 3.4.1 红色预警 3.4.2 橙色预警 3.4.3 黄色预警 3.4.4 蓝色预警 -

3 -

4 应急响应及措施 4.1 应急响应 4.1.1 Ⅳ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4.1.2 Ⅲ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4.1.3 Ⅱ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4.1.4 Ⅰ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4.2 设施安全保障 4.3 信息报告 4.4 新闻发布 4.5 应急终止

5 附则 5.1 预案修订与解释 5.2 施行 -

4 - 临沂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障全市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加强天然气供应情况监管, 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天然气供应短缺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天然 气供应短缺造成的影响.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 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z2018{31 号) 、 《中共山东 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科学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办发z2014{45 号) 、 《山东省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关 于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供保z2018{

1 号)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沂市清洁取暖和天然 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政办字z2018{

111 号)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冬季取暖和民生用气保 障责任书〉 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临政办字z2018{119 号) 等.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实行 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各县区、各部门要积 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处置天然气供应短缺事件. (2)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 机制,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短缺带来 -

5 - 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燃气 企业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 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 与非常态相结合,强化燃气应急储备设施建设管理,加强管理部 门、燃气企业及燃气上游气源企业之间的沟通,做好应对燃气供 应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应保障的应急处 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成立临 沂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 2.1.1 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市住建局主要 负责同志.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和各县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2.1.2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

6 - (1)根据天然气供应状况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建议,决定启 动和终止预案. (2)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3)根据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天然气经营企业的资源情况, 统筹协调天然气应急供应,下达应急供应指令,指挥各有关部门 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组织资源的投放,必要时采 取行政调度措施. (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市政府下达的 指令.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 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兼任,成 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及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主 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 (1)根据天然气供应短缺情况,向市指挥部提出预警等级 和启动预案的建议. (2)跟踪掌握天然气供应动态,依据天然气供应短缺事件 等级,提出应急供应计划、调控措施等工作建议. (3)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具体组织、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 位开展应急工作,调配天然气资源,保障重点供应. (4)根据天然气供应恢复情况,向市指挥部提出解除预警 信号及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

7 - 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做好正面舆论引 导,稳定民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核准及优惠 政策的争引. 市经信委:负责争引上游气源;

调控工业企业天然气用量. 市住建局:建立天然气供应信息管理体系,监测天然气市场 供求信息,提出预警信息;

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建议,组织 协调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天然气资源,保障天然气供应.加强对各 种天然气供应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 市应急办:协助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综合协调 等工作. 市公安局:维持天然气应急运输车辆的交通秩序和汽车加气 站治安秩序,协助处置因天然气供应短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 护社会治安稳定. 市财政局:负责天然气供应短缺应急处置经费的筹集与使 用. 市规划局:负责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规划选址.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情况下天然气运输车辆的组织和运 输协调,负责使用天然气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营调度. 市工商局:维护天然气市场经营秩序,查处扰乱市场供应秩 序等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天然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查 处天然气计量违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 -

8 - 作. 市安监局:负责企业在供气短缺情况下安全运行的综合监督 管理工作. 市物价局:监测天然气市场价格,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 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相应对策措施建议,查 处价格违法案件.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处置燃气供应突发事件 及应急保障工作. 2.4 天然气经营企业职责 负责制定本企业燃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执行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急状态下天然气调拨、运输、供应等方面的指令及在应急状 态下的应对措施;

加强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天然气重要 设施、重要部位的安全.建立稳固的天然气供应渠道,做好日常 天然气气源储备;

制定应急状态下暂停供气的用户顺序;

加强天 然气供需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及时预警短缺情况.

3 市场监测和预警 3.1 市场监测 各级经信和住建部门要建立天然气供应信息管理体系,监测 天然气市场供求信息,不定期对天然气储存状况进行调查,定期 对天然气供应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市场供应状况,预测全市天然 气需求与供应形势,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 3.2 应急储备 按照 政府统筹规划、企业建设运营 原则落实本市天然气 储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天然气发展规划中确定天然气应急 -

9 - 气源保障体系,落实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规划和建设. 天然气应急储备实行市、县区两级储备机制.天然气经营企 业应结合各自用户实际情况,以满足所有用户连续稳定供应为目 标,加快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特殊情况时区域内能提供至少

3 天的用气储备量,确保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行. 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引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建立应急气源储 备设施,加强管网连接,强化区域天然气供应联合保障协调,协 助燃气企业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 3.3 预警与预防机制 各级天然气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态,当出现天 然气供应短缺苗头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意见,由市 指挥部决定预警信号的发布. 3.4 方案分级 依据影响市场供应的严重程度,将天然气供应短缺预警由高 到低分为四级: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 3.4.1 红色预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 (1)天然气上游供应不正常,日供气量连续

5 天达不到应 供气量的 80%,且不能保证后续气源足量稳定供应. (2)部分天然气经营企业的静态 LNG(液化天然气)库存 量小于

3 天市场需求量,且后续存在采购、运输困难. 3.4.2 橙色预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 (1)天然气上游供应不正常,日供气量连续

4 天达不到应 -

10 - 供气量的 85%,且不能保证后续气源足量稳定供应. (2)部分天然气经营企业的静态 LNG 库存量小于

4 天市场 需求量,且后续存在采购、运输困难. 3.4.3 黄色预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 (1)天然气上游供应不正常,日供气量连续

3 天达不到应 供气量的 90%,且不能保证后续气源足量稳定供应;

或天然气长 输管线需抢修,预计

12 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供气,且可能对供 气造成影响. (2)全市天然气经营企业的静态 LNG 库存量小于

5 天市 场需求量,且后续存在采购、运输困难. 3.4.4 蓝色预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 (1)天然气上游供应不正常,上游下达供气短缺通知书, 或天然气长输管线需抢修,停气时间超过

12 小时,且已对局部 供气造成影响. (2)全市天然气经营企业的静态 LNG 库存量小于

6 天市 场需求量,且后续存在采购、运输困难.

4 应急响应及措施 4.1 应急响应 根据天然气市场供应情况,由市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并确定信息发布范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有关部 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状态,认真落实各 项应急措施.方案启动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 -

11 - 级和Ⅳ级. 4.1.1 Ⅳ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发布蓝色预警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有关部 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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