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22-10-3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

80%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107-02 号 (共一册,第一册)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评估报告摘要.2 评估报告正文.4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 评估目的

1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6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8

五、 评估基准日.18

六、 评估依据

18

七、 评估方法

2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4

九、 评估假设

27

十、 评估结论

28 十

一、 特别事项说明

30 十

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0 十

三、 评估报告日.32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I 评估报告附件.33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 负债清单及未来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 方、 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 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共同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 如下: 评估目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为此需要对评估基 准日时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 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 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11,610.00 万元,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 40,470.24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71,139.76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5 年12 月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 体评估结论如下: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11,610.0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0,470.24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71,139.76 万元.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67,400.00 万元,增值额为 396,260.24 万元,增值率为 69.38%.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12 月31 日起一年 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 收益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所涉及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

2015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 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五矿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上市 公司监管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简介 1.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瑞科技 ) 住所: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枫路

69 号 法定代表人:杨应亮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壹佰贰拾伍万陆仟肆佰零壹元整 金瑞科技拟向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瑞科技 股票代码:600390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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