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22-10-29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5 万台无塔供水罐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市梁园区江海水暖设备厂 法人代表 李培海 联系人 李培海 通讯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原供销社院内 联系电话

15303975166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32 建设地点 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三里村堤南,谢曹公路东侧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424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6.

4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8.0%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原商丘市梁园区江海水暖设备厂年加工

5 万台无塔供水罐项目于

2009 年6月建成, 位于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项目之前做过环评登记表,原项目在商丘市梁园区清理整改环 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环保大检查中作为完善备案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被要求按 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 见》(豫环委办〔2016〕22 号)尽快完成整改,商丘市梁园区江海水暖设备厂需委托有资 质并具有相应类别的环评机构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于2016 年11 月完成现状环境 影响评估工作并取得环保备案公告(见附件 7). 本次技改项目为年加工

5 万台无塔供水罐技改项目, 原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喷塑工序为 人工喷塑,在项目实际运营的过程中发现,人工喷塑存在工作时间受限、工作效率不高、 原料利用率低等缺点.为了避免以上缺点,降低员工工作强度,企业计划在保持原产能不 变的情况下,仅对喷塑工艺进行升级改造,为将原来的人工喷塑设备更换自动喷塑设备,

2 将原来的固化设备进行更换,使喷塑和固化工艺组合成为具有安全、高效、环保等优点的 粉末喷涂流水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2017.9.1)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商丘市梁园区江海水暖设备厂委托宁夏 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1).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5.2 修正),该项目属于 二十

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中

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类别,其中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应编制报告书,该项目属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在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 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编 制完成了《年加工

5 万台无塔供水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对象为年加工

5 万台无塔供水罐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第二次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3 (13)《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5.8.8);

(1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5.1);

(15)《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6)《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1);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5.2修正);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

(19)《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20)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

(21)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2013.9.10) ;

(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豫政办[2014]53号,2014.5.13);

(2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豫 政办[2014]60号,2014.5.21);

(24)《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商政[2014]42 号,2014.6.29). 3.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3 项目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 (4)企业声明文件;

(5)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6)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4、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三里村堤南,谢曹公路东侧.项目厂界西侧

41 米为 谢集二中;

东侧和南侧均为农田、北侧为废弃驾校.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详见表 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 3. 表1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与项目厂界距离

1 谢集二中 西侧 41m

2 古宋河 北侧 5284m

5、项目概况 5.1 生产规模 原项目年加工

5 万台无塔供水罐,本次技改针对喷塑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其他工序保 持不变),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不变. 5.2 建设内容 技改项目总投资

80 万元,厂区总建筑面积 12940m2 .租赁谢集供销社进行建设(租 赁协议见附件 4),本项目厂房已建成,依托原厂房进行改建,不涉及土木工程,只需进 行布局变更.本次技改将厂区东北侧原喷粉固化车间改造仓库,原厂区东南侧的仓库,改 造成喷粉固化车间(3000m2 )和焊接车间(300m2 ).本次技改针对喷塑工艺进行升级改 造(其他工序保持不变),安装具有安全、高效、环保等优点的粉末喷涂流水线.该粉末 喷涂流水线由粉末喷涂、粉末回收、二次过滤装置、固化烘道以及悬挂输送机、电气控制 等组成.本次技改喷塑固化工艺的设备替换和软件更换,不涉及厂区建(构)筑物、生产 工艺、生产规模、产污环节的变动,原材料用量及产品方案不发生变动.技改完成后厂区 不新增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技改项目涉及的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表2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电焊车间

1 间,1F,建筑面积 300m2 /

5 喷粉固化车间

1 栋,1F,建筑面积 3000m2 / 辅助工程 仓库

2 间,1F,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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