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10-30
沾化区房屋拆除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制度 滨州市沾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1 沾化区房屋拆除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 确保建筑拆除工 程施工安全, 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我区房屋征收拆除过程中安全生产工 作,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管理,全力防范房屋征收安全 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制 度.

一、监管依据

(一)《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

(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三)《爆破安全规范》(GB6722)

二、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 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按照 谁审批监 管谁负责、谁发包组织谁负责、谁施工拆除谁负责 的原则,落 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组织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 城市规 划区内其他房屋建筑和乡镇、村庄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参照本制 度做好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三、主体责任 组织实施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的各方主体, 应当建立健全房屋

2 拆除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责任: 本制度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 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 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的建设单 位(包括被拆除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房屋征收部 门或其委托单位、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对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负 组织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 工单位.在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 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

施工单位应对 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1、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

15 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 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 资料.

(二)施工单位责任:本制度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 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拆除工程必

3 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 严禁将工程非法 转包. 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 对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主 体责任.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落实,对房屋拆除工 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1、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 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 措施.

2、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 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 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5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 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 必须采取 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4、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应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8、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 不得向下抛掷.

9、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

4 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 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0、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制度的要求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监理单位责任:房屋拆除工程的监理单位,对房屋拆 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 应当审查房屋拆除工程的专项方 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理,督促拆除施工单 位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发现拆除现场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 应当要求拆除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拆除施工单 位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拆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 停止拆除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管单位责任:负责拆除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人员配备 情况的审查;

施工单位的房屋拆除工程方案进的审核及有关材料 的备案;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的巡查.

四、技术标准

(一)安全施工管理

1、人工拆除 (1)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 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被拆除的构件应 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2)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 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5 (3)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 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 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6)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 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 的钢筋. (7)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 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2、机械拆除 (1)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

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 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 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2)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 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 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 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 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 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

6 转、行走. (4)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 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 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5)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 载荷的 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 起重机同步作业. (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5082 的规定作业. (7)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 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 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8)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3、爆破拆除 (1)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 建筑类别、 爆破规模,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 将工程分为 A、B、C 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爆破拆 除工程应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 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 拆除工程. 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炸拆除作业范围和相

7 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 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 员应持证上岗. (3)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 购买许可证》, 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 转让、 转卖、转借. (4)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 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 运输. (5)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 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6)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 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 稳定的构件. (7)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 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 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 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8)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安全,爆破振动强度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 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9)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 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10) 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

8 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非电导 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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