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10-26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玉琪砂石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南充玉琪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637500 建设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 立项审批部门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 局 备案文号 川投资备 【2019-511304-30-03-339642 】FGQB-0037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2334.

5(3.5 亩) 绿化面积 / 总投资(万元)

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42.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44% 评价阶段 正常办理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7月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根据近年城市建设不断地发展,砂石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 识的不断增加,砂石产业从传统的粗放型向规模化、工业化、标准化、绿色化及现代 化转变.南充志达建材有限公司为一家 C

20、C

25、C30 等各种标号的商品混凝土生 产企业,主要原料为砂和碎石,年用砂量约 353205t/a,碎石量约 503280t/a,目前原 料从砂石市场上直接购买通过车辆运输至厂区原料堆存区, 但远距离运输增加了运输 风险成本且机制砂在运输过程中易扬散,影响市容市貌.因此,南充玉琪建材有限公 司把握时机,投资

500 万元,租赁志达公司西南方 3.5 亩闲置地块建设玉琪砂石生产 加工项目,新建临时厂房及附属设施

2000 平方米,年加工砂石约

20 万吨,全部用于 志达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原料, 并于

2019 年1月20 日与志达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 《砂 石购销合同》,见附件 8.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

44 号) 、 《关2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1号),本项目属于

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中的石材加工,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南充玉琪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 我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 按照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预计

2019 年5月开始建设,2019 年7月建成投产,属正常办理环评手续.

二、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 C3039 其 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的决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的, 为允许类. 该项目

2019 年3月15 日已由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 《【2019-511304-30-03-339642】FGQB-0037 号》进行了备案,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详见附件

2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三、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1、与南充市嘉陵区城市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中,位于南充市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利用南 充志达建材有限公司西南方厂内闲置地块进行建设,已与志达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 同》附件 5.志达公司厂区具备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土使用证》(南充国用

2010 第010854 号),见附件 7,明确项目地块用途为 工业用地 .根据南充市总 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地为 工业用地 . 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符合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与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划符合性 (1)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概况 ①园区成立情况及范围、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

3 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原为南充市嘉陵工业区,由原南充市二洞桥工业园(成 立于

2006 年)和原南充城南服装工业园二期(成立于

2005 年)合并而成,最初受南 充经开区管委会和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2013 年初南充市嘉陵工 业区从南充经开区剥离出来独立运行管理,同时更名为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 理机构更名为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②规划目标、园区调整及新功能定位 规划目标:规划园区力争建成布局合理、产业优势突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重 点工业园区,形成公共服务设施高效利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外向度与集中度较 高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远期(2020 年)将成为超过

180 亿元的工业集中区,布局更 加合理、核心竞争能力突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园区调整:由于园区某些历史遗留问题需得以解决,新的变化也必须在区域规划 中予以确认. 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

2013 年10 月向南充市嘉 陵区人民政府呈送了《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的报告》,南充市嘉陵区人 民政府于

2013 年11 月13 日以 嘉府函(2013)217 号 予以批复. 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

2013 年11 月中旬委托南充市规划 设计研究院对园区原规划进行了再次修编,形成了规划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对原规划 涉及的道路交通工程规划、 给排水工程规划、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燃气管线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方面均未调整(新增高速连接线做到 与现有道路的衔接) ;

主要针对产业定位、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a、为提高园区投资和资源利用效益,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在保持园区用地规模 不变的基础上, 对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功能布局作适当调整. 削减部分仓储物流用地、 增加部分工业用地,公建及居住用地不变. b、调整功能分区:淡化一区一主业的分区结构. c、园区功能定位:根据园区最新的规划调整,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是以发 展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建材、机电、医药为主的综合工业园区.与调整之前相 比,弱化了物流仓储功能. (2)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

4 1)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更名之前,区域规划环评以《南充市二洞桥工业园 区规划环评》上报至四川省环保厅审批,于2008 年3月以川环建函[2008]225 号文批 复.二洞桥工业园位于规划面积 7.7193km2 ,定位以发展纺织服装印染、食品饮料、 建材、机电工业为主兼物流仓储功能的综合工业园区. 根据规划环评,该园区鼓励发展的企业有:轻工纺织印染、食品饮料、建材、机 电工业、物流仓储等.严禁引进和发展的行业和企业如下:①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石墨及炭素制品、燃煤发电、煤化工、焦化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 的企业.②白酒酿造业.③皮革、电镀等废水难于处理的企业.⑤技术落后不能执行 清洁生产的企业.⑥其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 2)四川省环保厅于

2010 年11 月2日出具《关于印发南充市嘉陵工业区(原南 充市二洞桥工业园和南充服装工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评价审查意见》 的函(川环建函[2010]466 号),主要调整内容:①南充城南服装工业园二期和南充 市二洞桥工业园合并为南充市嘉陵工业区;

②在保持原有建设用地规模、道路、给排 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境保护等规划不变的基础上,二洞桥工业园增加医药组团、 服装工业园二期增加机械组团,同时对园区用地功能布局作适当调整.园区入园项目 门类要求如下表: 类型 项目种类 鼓励 入园 项目 属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纺织服装印染、食品、医药、建材、机电产品和技术目录要求 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利用政策的纺织服装印染、食品、医药、建材、机电 项目;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项目. 对南充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较大推动作用、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纺织服 装印染、食品、医药、建材、机电项目. 在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的项目,与纺织服装印染、食品、医药、建材、机电配套的相关产业政策项目. 符合园区规划产业,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 济项目. 禁止 限制 类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原料药化学合成和生产、生物发酵制药 制浆造纸、大型基础原料化工、酿造、皮革、屠宰、印染、金属冶炼、黄磷、焦化、 水泥、电石、炼铁、球团及烧结、铁合金冶炼、轧钢洗选等III类工业项目;

不能达到 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企业的其他III类项目;

原料药化学合成和生产、生物发酵制药等 污染较重的企业 国家明令禁止的 十五小 新五小 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 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

5 允许 类 除上述禁止、限制、鼓励类以外,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要求、选址与周 围环境相容,满足清洁生产,遵循循环经济的项目 3)四川省环保厅于

2014 年1月6日出具《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主要调整内容:①在保 持园区用地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对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功能布局作适当调整;

②调整 功能分区:适当淡化原一区一主业的分区结构;

③以发展轻工(纺织服装、食品)、 建材、机电、医药为主的综合工业园区.与调整之前相比,弱化了物流仓储功能. 园区入园项目门类要求如下表: 类型 项目种类 鼓励入园项 目(1)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对区域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的项目. (2)园区或某片区中,主业或重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 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在满足与园区或片区主导产业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 废水和废气排放量较小的条件下,鼓励其发展. 禁止限制类 国家明文禁止的项目;

不符合区域规划的项目. 允许类 除上述禁止、鼓励以外,对不属于园区或某片区主导产业的项目,若在具体项 目环评中经分析与周边规划用地性质不相冲突,不影响园区或片区规划的实施 的项目,为园区允许发展的产业项目. (3)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建材类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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