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10-27
―1― 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绵安委〔2017〕15 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安委 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 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安委办〔2016〕11 号) ,指导和规范我市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构建我市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市政府安委员办公室依照《四川省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工作指南》 ,制定了《绵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 , 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指南,制定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和工作标准,切实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 ―2― 控各项工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 年5月8日―3― 绵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的 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以下简称 风险分级管控 ) ,构建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 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 《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 制的意见》 (安委办〔2016〕11 号) 、 《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 作指南》等,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对安全生产领域可能导致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 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范围见附件 1)进行风险全面排查辨识、 科学评估,并按照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管控措施. 第三条 风险分级管控坚持 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 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的原则,实行自辨自控、差异化、动 态化管理. 第四条 本指南适用于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领域风险 分级管控工作.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或者已有风险辨识、评估 与分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4―

第二章 组织与分工 第五条 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安 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并将风 险分级管控工作纳入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级有关部门(以下简 称 有关部门 )组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开 展以下工作:

(一)负责汇总、编制辖区内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审核、 校正并统筹确定本辖区内风险点等级;

(二)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明确管控和监管责任单位,组织 落实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管控措施;

(三)组织绘制本辖区风险点 红橙黄蓝 四色电子分布图, 标注位置分布、风险类别、风险特征、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 基础信息;

(四)重点对本辖区内较大级以上安全风险点的管控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主体落实管控责任、措施;

负责对辖区内 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风险 点的辨识和管控,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收集、填报辖区内城市(城镇)安全风险点数据信息, 审核、校正、汇总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点数据信息;

(二)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城市(城镇)安全风险点进行 ―5― 科学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确 定其风险等级;

(三)负责督促辖区内所有风险点的责任主体落实相应的管 控责任和措施,切实降低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目标责 任考核制度,对存在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落实行政执法措施;

(四)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风险公告警示、预警信息. 第八条 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 等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协助开展辖区内风险点数据采集、调查、 建档等工作,将风险点的管控纳入基层 网格化 管理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建档工作,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管 控清单和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并上报所在地县(市、区) 、园区及以 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 点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 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编制本单 位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和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应当吸纳 工会的合理化意见.

第三章 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 第十一条 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动态发现、筛选并记录各 ―6― 类风险点的过程.风险辨识应基于 全面系统 的原则,对风险 点进行辨识,系统掌握风险点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安 全风险底数. 县(市、区)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城市管理的有关部门应根 据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的辨识 (参考方法见附件 2)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结合行业标准和 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编 制安全风险辨识与防范手册(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应参照《工贸行 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 》编制) ,全方位、 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 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第十二条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部 分.风险评估可采用定性、定量或者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计算和描述.评估结果按照附件

3 中表 3-1 和表 3-2 提供的度量 标准进行描述. 第十三条 风险分级.风险分级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 险高低和需关注程度进行排序的过程.风险分级建议采取风险矩 阵法(见附件

3 中表 3-3) ,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分 为重大风险(1 级) 、较大风险(2 级) 、一般风险(3 级) 、低风险 (4 级) ,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第十四条 鉴于风险点数据统计、分析技术的差异化,各地、 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第三方专业 ―7― 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科学选择方式方 法进行辨识、评估和分级. 第十五条 风险点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结果均需建档,做到 一企一册 、 一源一档 . 第十六条 建立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和上报机制.县(市、 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的相关部门汇总编制辖区内本行业领域风 险点辨识管控清单(格式见附件 4) ,实现各类风险点 一张表 并上报同级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同时将较大级及以上安全风险点 辨识管控清单审核汇总上报市级政府相关部门;

市级政府相关部 门对下级部门报送的较大级及以上安全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进行 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安办,并同时将重大级安全风险点辨识管 控清单审核汇总上报省政府相关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上下级之间要建立 科学高效的信息报送反馈机制,保持管控清单在传递过程中的一 致性. 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和报送基本流程见附件 5. 第十七条 鉴于风险点的动态变化性,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参考以下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动态复 查、监测、评估、分级.

(一)风险点自身发生变化;

(二)风险点周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三)同类型风险点或者相关行业发生事故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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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发生 变化;

(五)其他实际情况.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十八条 风险点所属企业或者单位是风险管控的主体,要根 据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管控责任和措施清单:企业将每个风险点 的管控责任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公司、车间、班组、岗位, 单位将每个风险点的管控责任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部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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