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10-23
1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

6000 吨铜矿石采选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2019 年3月16 日,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在龙江县组织召开 了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

6000 吨铜矿石采选工程 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黑龙江陆玖矿业有 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黑龙江元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有关专家.

核 查组听取了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

6000 吨铜矿石采选工程 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 进行了现 场实地核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 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位于龙江县杏山镇, 矿区面 积1.268km

2 ,矿区距龙江县城西南约 47.0km.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依托矿山资源建设,采选联合.工程由采矿厂、选矿厂、排土场、尾 矿库、矿区(包括工业级辅助设施) 、生活区、取水井等组成.本项 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采矿及选矿规模均为

6000 吨/天, 选矿采用浮 选工艺、产品为精铜矿.项目设置一座锅炉房,内设

2 台4t/h 的常 压锅炉,一用一备,用于生活区供暖,仅供暖期运行.项目配套建设 尾矿输送管线、 尾矿回水管线、 回水高位水池用于尾矿的输送及回用;

设置一套 HY-AO-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用于处理生活污水;

设置 一座锅炉灰渣暂存库房, 用于暂存锅炉产生的灰渣;

设置一座危废暂 存间, 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工程总投资

98000 万元,

2 其中环保投资 4504.272 万元.

2013 年11 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以黑环审[2013]360 号对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工程于

2014 年8月开工,2015 年4月完工.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矿坑涌水沉淀池由 500m

3 调整为 1200m

3 . (2)露天排土场面积由 70.2486hm

2 调整为 32.6829hm

2 ,排土平 面由

3 个调整为

6 个. (3)尾矿库占地面积由 87.3260hm

2 调整为 75.326hm

2 ,尾矿库 有效库容由 1153.30*10

4 m

3 调整为 1036.98*10

4 m

3 . (4)尾矿输送管线由明设

1 条调整为明设

4 条. (5)尾矿回水池由

3 座有效容积 2000m

3 回水高位水池调整为

2 座有效容积 2000m

3 回水高位水池. (6)粗碎车间、中间矿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粉尘处理方 式由分别经

1 台、2 台、2 台、3 台褶式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 经1根21m 排气筒、1 根20m 排气筒、1 根21m 排气筒、1 根25m 排 气筒排放调整为分别经

1 台、2 台、3 台、4 台DCZ480 型机械回转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

1 根21m 排气筒、2 根20m 排气筒、3 根20m 排气筒、4 根25m 排气筒排放.粉矿仓粉尘处理方式由经

1 台褶式滤 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30m 排气筒排放调整为湿式除尘, 厂房密 闭. (7)取消

1 台2t/h 常压锅炉,2 台4t/h 的常压锅炉烟气处理

3 方式由陶瓷多管除尘器调整为 MC-240 脉冲布袋除尘器并加装 SJT-Ⅱ 型脱硫装置. (8)尾矿砂输送管线事故池容积由 1000m

3 调整为 1035m

3 ;

尾矿 砂泵房新增一座 1067m

3 的截洪水收集池;

选矿车间内新增一座 140m

3 的渣浆收集池;

选矿车间外新增一座 1009m

3 的事故应急储水池. (9)本项目油库储量由地埋卧式柴油储罐

3 个(50m

3 ),1 个汽 油储罐(25m

3 )调整为地埋卧式柴油储罐

3 个(30m

3 ),1 个柴油储罐 (15m

3 ). 参照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 知》(环办【2015】52号),核查组一致认为,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 变动.

三、工程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管理制度, 按照环评 及批复的要求进行了建设.

(一)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临时占地, 尽量恢复绿化, 施工期的环 保措施落实较好.现场调查期间没有发现遗留的施工痕迹. 表土单独存放并采取了表土临时堆置区表面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坡脚压盖单袋编织袋土埂. 矿区及排土场修建截洪沟、挡土墙,对采矿工业场地、排土场、 选矿工业场地及尾矿库稳定地段进行了生态恢复, 并种植了防风固沙 林带,防止土地沙化,减少对周边土地的影响,制定了完善的水土保

4 持方案并已妥善执行. 对矿区道路、 边坡等尽量维持原有的地形地貌, 并进行撒播草籽、 植树等绿化恢复措施. 建设单位已按照龙江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治理责任书进行治理, 并 预留防沙治沙资金. 已制定了完善的治理恢复计划, 建设单位将在服务期满后完成治 理任务,并向龙江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

(二)声环境 采用微差爆破技术,采区的爆破时间定于爆破日的

18 时~18 时30 分之间.爆破前做到了发出警戒信号(鸣警笛)及在爆破警戒边 线设置了警示标识(小红旗) ,同时还有专职人员在各道路口进行爆 破警戒.采矿设备安装减震垫.工业场地已进行绿化防噪. 选矿厂生产所用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 同时对产噪声设备的安 装基础都加设了减震橡胶垫或弹簧垫,有效地降低了噪声量. 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刹车和其他音响信号装置等偶发噪声;

重点检测和控制、定期保养和大修高噪声车辆消声器、刹车结构、发 动机罩、车体板件等涉噪设备;

车况完好,降低车速.

(三)水环境 矿坑涌水、 尾矿库排水经回水泵站输送至高位回水池, 回用于选 矿工段用水,不外排. 设备冷却循环水经沉淀后用于采场工作面生产洒水降尘. 机修综合车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 HY-AO-MBR 一体

5 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段,不外排.

(四)大气环境 粗碎车间、中间矿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分别设置

1 台、2 台、3 台、4 台DCZ480 型机械回转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处理后分 别通过

1 根21m 排气筒、2 根20m 排气筒、3 根21m 排气筒、4 根25m 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均≥99%.粉矿仓采用湿式除尘,厂房密 闭.锅炉房烟气经两台 SJT-Ⅱ型高效脱硫装置处理后,烟气汇集后 再经

1 套MC-240 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

99%) ,经40m 排气筒排放. 采场利用风动 JK580 穿孔机, 穿孔作业时采用了湿式凿岩作业, 有效地控制了凿岩作业中的扬尘.矿(岩)石铲装作业前,由洒水车 提供水源对爆破后的矿(岩)石堆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路面已进行路 面硬化, 道路两侧已进行绿化, 已配备洒水车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 尘,并在大风天气时增大洒水量.废石排弃过程中采取洒水、碾压措 施. 尾矿采取湿排方式作业. 尾矿库周边布设了供水管道和等距洒水 喷淋花管定时向干滩洒水降尘, 并采用洒水车定时对堆积坝坝体洒水 降尘.另外,为防止坝体外坡面扬尘,对已形成的坝体外坡面全部进 行了表土覆盖, 并选择了早熟草和沙棘混合方式进行了植被, 实现了 生态恢复. 翻车机已配备喷洒水装置, 在翻卸干料时喷洒水以减少粉 尘排放. 本项目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油烟经处理后由屋顶高空 排放.

(五)固体废物

6 采矿废石排入排土场, 尾矿砂排入尾矿库. 锅炉灰渣设置一座封 闭炉渣仓集中收集, 用于场内道路建设. 选矿车间除尘器收集到的粉 尘回用于选矿工段. 生活垃圾交由龙江县利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 限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空酸瓶、废酸液、空机油桶、 废油液, 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 委托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处理.

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一)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采矿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 59.2dB (A) 、 夜间最大值为 49dB (A) ;

选矿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 59.2dB (A) 、 夜间最大值为 49dB (A) ;

尾矿库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 54.9dB (A) 、夜间最大值为 47.6dB(A) ;

采选工程总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 为57.5dB(A) 、夜间最大值为 44.9dB(A) ,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大气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粗碎车间粉尘出口最大浓度为 30.4mg/m3 ;

中间 矿仓 1#排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5.6mg/m3 ,2#排气筒粉尘浓 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6.2mg/m3 ;

中细碎车间 1#排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 大浓度为 1.3mg/m3 ,2#排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2.1mg/m3 , 3#排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1.95mg/m3 ;

筛分车间 1#排气筒粉 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95.4mg/m3 ,2#排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 为92.5mg/m3 ,3#排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97.0mg/m3 ,4#排7气筒粉尘浓度出口最大浓度为 96.1mg/m3 ,均能够满足《铜、镍、钴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7-2010)表5中采选工序破碎、筛分 工艺规定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00mg/m3 的要求;

油烟出口最 大浓度为 1.22mg/m3 ,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标准.

(三)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 应对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水口进行监测, 但本项目 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水口直接连接至高位水池回水管, 依靠尾矿库高压 回水将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过后的水输送至高位水池, 回用于选矿生 产.故污水处理站排水管无法打孔取样,进行检测.本项目生活污水 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地下水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 本项目尾矿坝监测井地下水因子锰超标, 超标原 因为地质本身原因, 尾矿坝监测井及尾矿库下游监测井其余各地下水 因子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标准要 求.

(五)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建设单位制定了全厂和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在齐齐 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备案. 根据监测结果, 本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 的总量为:颗粒物 50.6232t/a,二氧化硫 5.31t/a,氮氧化物 5.84t/a. 符合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排放总控制指标量的要求.

五、验收意见

8 根据验收调查结果及现场核查, 该工程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落实了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营期生态恢复措 施,环境管理较规范,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六、建议

(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环境 风险事故发生.

(二)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进一步加强生态恢复措施.

(三) 矿山服务期满闭矿后, 生产系统与辅助设施拆迁过程中产 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拆迁后应尽可能恢复原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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