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10-16
1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2018年6月2重要声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发行人

2018 年4月对外披露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3 目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要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6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1

第四节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12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3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4

第七节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5

第八节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16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4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要

一、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5]2196 号文核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简称 本 期债券 ).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5 福能债,136001.

四、发行主体: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公司 、 发行人 或 福建能源 ).

五、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五年期.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8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

一、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十

二、起息日:2015 年10 月22 日.

5 十

三、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0 月22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四、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10 月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五、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

六、 最新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

八、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十

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6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是

1983 年由 福建省煤炭工业局成建制转制而成的.2000 年3月,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根 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 《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专业经济管 理部门(总公司)改革实施意见》(闽委[2000]39 号)精神改组为国有独资的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2009 年12 月,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煤炭工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 复》(闽国资企改[2009]144 号)更名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 福建省国资委将福建省建材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拨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 司. 根据

2007 年1月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350000100016083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原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140,510,000 元.

2009 年12 月1日,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国资企改[2009]144 号),发行人以资 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300,960,280.01 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558,529,719.99 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2,859,490,000.00 元,转增时已调整财 务报表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转增后出资人福建省国资委的出资额为 4,000,000,000 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 100%.2009 年12 月2日,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过程出具了中瑞岳华闽验字[2009]第005 号的验资报告.

2015 年3月11 日,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转增注册资本金的函》(闵国资函改发[2015]66 号),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7 4,000,000,000 元增加至 10,000,000,000 元,并于

2015 年4月21 日取得了换 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元, 实收资本 为8,000,000,000 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 100% 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表2-1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历经

50 多年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以煤炭、电力、 港口物流、建材、建工房地产、金融为主业,涉及天然气管 网、石油化工、医疗健康、纺织化纤、商贸、酒店、科研、 设计等行业的集团公司.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煤炭:煤炭开采、洗选、销售等. 2.电力:电力生产与销售,发行人已逐步形成煤电、热电联 产、 风电和天然气发电为主的多元化电力能源结构, 所生产 的电力并入华东电网. 3.港口物流商贸:发行人依托泉州肖厝港、福州可门港从事 港口经营,品种包括煤炭、矿石、钢材、木材、建筑材料、 化工产品等;

同时,发行人还从事煤炭进口、国内煤炭贸易 业务. 4.建材:水泥生产与销售,持有 建福 、 炼石 两大品牌. 5.建工及房地产:建筑施工服务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6.金融业务板块:发行人通过下属公司提供财务公司、融资 租赁、期货经纪、融资担保等金融产品服务.

7、石油化工:主要从事对炼油、化工的投资开发;

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品)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模式 1.煤炭板块:发行人煤炭开采、销售以无烟煤为主,大部分 向省内销售, 销售对象主要是福建省内电煤市场、 福建省内 重点化工市场以及下属多家电厂, 主要的煤炭销售客户均与 发行人签订了长期购销协议,煤炭销售客群比较稳定. 2.电力板块:发行人风电、天然气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光 伏发电所生产的电力产品全额销售给电网公司, 热力产品销 售给工业园区用热企业. 3.港口物流商贸板块:港口物流行业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其 上游包括水运、陆运、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等行业,下游包 括冶金、石化、电力、矿产、农业以及贸易等.在商贸板块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煤炭、化工品贸易. 4.建材板块:发行人权属福建水泥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熟料 的生产及销售.发行人对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 品备件等实行集中采购, 对原煤等重点物资在进行招标采购 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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