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8-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 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 ―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

2018 年主要 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销售码洋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出版业务 ―― ― 249,710.38 172,212.65 31.04 其中:教材及助学类读物 238,023.87 134,580.73 87,713.22 34.82 一般图书 220,212.38 78,634.32 52,516.67 33.21 发行业务 ―― ― 702,692.02 486,711.93 30.74 其中:教育服务 ―― ― 477,187.20 308,086.63 35.44 其中:教材及助学类读物 419,234.47 401,537.88 241,752.55 39.79 互联网销售 226,365.37 126,652.70 112,999.46 10.78 零售 80,669.61 66,205.61 42,583.50 35.68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 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提供中小学 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教育服务业务包括本集团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以 及向中小学校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服务. 零售业务包括门店零售业务、团购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2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于2019 年3月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 《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从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 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勤 )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自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建议继续聘任德勤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 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 《 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修订)》及本公司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建议将其 提请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聘任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2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及子公司拟 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国 资公司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 国资公司申请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额度, 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财 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3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上述事 项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北京国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 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3. 成立时间:1992 年09 月04 日4.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16 层5.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岳鹏 7.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8. 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 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1,189,61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16%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59,79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为公司控股股东,系本公司关 联方.

三、向控投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财务资助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28 日DD2

26 65

5 2019 年3月28 日 星期四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制作 董春云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 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161,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612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18 年度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

601330 H 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

133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曙光 李剑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 厦二楼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电话 0755-33631280 0755-33631280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ir@dynagreen.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 主要以 BOT 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 及技术顾问业务. 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 济圈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初步形成立 足于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

15 个,在建项目

11 个,筹 建项目

12 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 13,510 吨/日,在建项目垃圾处 理能力 11,800 吨/日,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于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 BOT 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 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 BOT 模式建 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 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 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 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 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 发电厂. 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 至30 年. 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 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 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 力、蒸汽或热水等. 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 给特许权授予方.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 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 2004-2017 年,我国城市生活 垃圾清运量从 15,509 万吨增长到 21,521 万吨, 复合增长率为 2.55% ( 数 据来源: 《 中国统计年鉴》).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分为焚烧、填埋、堆肥三 种方式. 焚烧具有减量效果明显、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 点,是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 2004-2017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

54 座增加到

286 座,增长了 4.3 倍.日处理能力从 1.69 万吨增长到 29.81 万吨, 复合增长率达 24.7%, 年实际处理量从 449.0 万吨增长到 8,463.3 万吨,复合增长率达 25.34%.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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