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9-30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NERGY THIN FILM POWER GROUP LIMITED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66) 二零一八年度业绩公布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与二零一七 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与客户签订合同之收入

4 21,251,772 6,147,385 销售成本 (9,129,410) (3,472,144) 毛利 12,122,362 2,675,241 其他收入及收益 224,130 76,470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净额 C (5,568) 销售及分销费用 (854,160) (414,463) 行政费用 (2,250,896) (990,090) 研发成本 (1,050,418) (621,678) 其他费用 (578,673) (214,449) 财务费用 (41,849) (59,339) 税前溢利

5 7,570,496 446,124 所得税支出

6 (2,377,428) (185,092) 本年度溢利 5,193,068 261,032

2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其后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 (亏损) 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异 (532,085) 414,616 本年度其他全面 (亏损) 收益,扣除税项 (532,085) 414,61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4,660,983 675,648 应占本年度溢利 (亏损) : 母公司拥有人 5,193,017 261,099 非控股权益

51 (67) 5,193,068 261,032 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 (亏损) 总额: 母公司拥有人 4,660,932 675,715 非控股权益

51 (67) 4,660,983 675,648 港仙 港仙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

7 12.32 0.62 摊薄

7 11.62 0.60

3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04,619 581,302 无形资产 72,725 35,467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C 66,097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权益投资 63,058 C 受限制现金 18,403 4,104 递延税项资产 30,810 C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971 85,471 非流动资产总额 1,148,586 772,441 流动资产 存货 2,758,652 1,689,670 贸易应收款项

8 3,934,877 7,232,791 可收回税项 2,639 2,766 应收合同客户总额

9 C 2,400,660 合同资产

9 12,100,913 C 其他应收款项

10 4,101,976 1,437,143 应收票 141,350 27,363 按金及预付款项

11 5,500,390 3,369,336 受限制现金 46,275 140,2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59,049 2,496,760 流动资产总额 28,946,121 18,796,725 流动负债 贸易及票Ω犊钕

12 5,172,070 1,737,87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3,959,017 7,073,562 合同负债 3,193,004 C 银行及其他附息借款 195,837 597,610 应付税项 1,895,107 1,005,374 递延收入 32,637 20,447 流动负债总额 14,447,672 10,434,869

4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资产净额 14,498,449 8,361,856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5,647,035 9,134,297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975,262 478,048 银行及其他附息借款 490,956 528,3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9,440 20,049 非流动负债总额 2,475,658 1,026,495 资产净额 13,171,377 8,107,802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105,364 105,364 储备 13,065,426 8,001,902 13,170,790 8,107,266 非控股权益

587 536 权益总额 13,171,377 8,107,802

5 附注: 1. 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 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59,049,000港元,而流动资产 比流动负债超出14,498,449,000港元 (见附注8及9) ,流动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总额合共16,035,790,000港元. 本公司董事现正考虑监察及改善本集团现金流量之措施,其包括但不限於收回客户之贸易 应收款项及获取足够的外部融资以支持其营运资金并於到期时履行责任及承诺. 本集团已审阅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之现金流量预测.根迷げ, 董事认为本集团拥有足够流动性资源满足其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要求,且当短期债务责任 及其他负债及承诺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到期时能够履行该等责任. 於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时,管理层已考虑本集团之过往现金要求及其他主要因素,包括截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的预期客户现金收回及可获取的外部融资. 鉴於上述本集团措施,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营运资金为其营运拨资,并可应付 可见将来之到期负债.故此,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乃属恰当.

6 2.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之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之交易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之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之修订本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本 转拨投资物业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 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 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除下文阐释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之修订本之影响外,采纳上述经修订准则对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新财务报告准则变动之性质及影响阐述如下: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汇集金融工具入账之全部三个方面, 即分类及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 (1) 分类及计量 以下资料载列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财务状况表之影响,包括以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预期信贷亏损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已产生信贷亏损计算的 影响.

7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账面值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项下所呈报结余之对账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之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之计量 类别 金额 重新分类 预期 信贷亏损 金额 类别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不适用 C 66,097 C 66,097 FVOCI

1 (权益) 自: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i) 66,097 C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AFS2 66,097 (66,097) C C 不适用 至: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i) (66,097) C 贸易应收款项 (ii) L&

R

3 7,456,821 C C 7,456,821 AC4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之 金融资产 L&

R 1,506,548 (321,791) C 1,184,757 AC 至: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金融资产 (iii) (321,791) C 应收票 L&

R 27,363 (27,363) C 至: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金融资产 (iii) (27,363) C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之金融资产 不适用 C 349,154 C 349,154 FVOCI 自:计入其他应收款项及 按金之金融资产 (iii) 321,791 C 自:应收票 (iii) 27,363 C 受限制现金 L&

R 144,340 C C 144,340 A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L&

R 2,496,760 C C 2,496,760 AC 11,697,929 C C 11,697,929 其他资产 合同资产 (ii) 2,819,524 C C 2,819,524 资产总额 20,212,060 C C 20,212,060

8 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之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之计量 类别 金额 重新分类 预期 信贷亏损 金额 类别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金融负债 贸易及票Ω犊钕 AC 1,737,876 C C 1,737,876 AC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 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 (ii) AC 832,516 C C 832,516 AC 银行及其他附息借款 AC 1,126,008 C C 1,126,008 AC 其他非流动负债 AC 20,049 C C 20,049 AC 3,716,449 C C 3,716,449 其他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ii) 609,733 C C 609,733 负债总额 11,711,899 C C 11,711,899

1 FVOCI: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之金融资产

2 AFS: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3 L&

R:贷款及应收款项

4 AC:按摊销成本计算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附注: (i) 此分类仅包括本集团拟为可见将来持有及於初始确认或过渡后本集团已 选择不可撤回地分类之权益工具.本集团将其无报价权益工具分类为按 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於终止确认时并不会回拨收益或 亏损至损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毋须根愀鄄莆 报告准则第9号作出减值评估.根愀刍峒谱荚虻39号,本集团之无报 价权益工具已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投资及按成本减去减值亏损计量.重 新分类之原因是该等投资乃持作长期策略投资及预期不会於中短期内出售. 由於该等被投资方自本集团作出投资以来仍在建设阶段及并无营运,故 其公平值与其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成本相若,且於二零一八年一月 一日并无确认任何公平值变动. (ii) 根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计量-金额」 (指因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而调整后但於计量预期信贷亏损之前之金额) 项下之贸易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以及递延税项负债之 账面总值.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重大调整之进一步详情载於 财务报表附注2(b).

9 (iii)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务工具,於终止确认时会回拨收益或亏 损至损益.此类别包括第三方欠负之应收票捌渌κ湛钕,其业务 模式之目标乃通过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直至票坝κ湛钕畹狡谝约霸诠 应商背书下出售金融资产,以结算本集团应付之贸易应付款项或於到期 前赎回符合SPPI准则之应收款项. (2) 减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须就并非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按公平值计 入损益入账之贸易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票鞒黾踔, 而有关减值按十二个月或年期之预期信贷亏损入账.本集团就其贸易应收款项 及合同资产应用简易方法及按年期预期亏损入账.本集团就其其他应收款项及 应收票τ靡话惴椒鞍词鲈略て谛糯魉鹑胝.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对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减值并无重大影响. (b)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及其修订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设合同、香港会计准则 第18号收入 及相关诠释,并 (除少数例外情况外) 适用於所有与客户签订合同之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一个五步模式,将与客户签订合同之收入入账.根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入按反映实体预期就转让货品或服务予客户可得代价之金 额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入提供更加结构化的方法. 该准则亦引入广泛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总收入,关於履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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