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10-02
吉科发中药〔2014〕115 号 签发人:张伟汉 杨海廷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5 年度 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 十二五 发展规划》 (吉药推字 [2011]1 号) 和 《吉林省省级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吉 财教[2014]399 号) ,按照省医药健康产业推进组的总体部署,为 了充分发挥省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提高医

2 药健康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医药健康支柱产业,现发布

2015 年度省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指南.

一、支持方向 坚持 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统筹推进、优化升级 原则,以 加快重大医药健康产业化项目实施、推进医药健康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 增强医药健康产业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 以 调结 构、 转方式、 促升级 为重点, 强化企业技术难题向科技攻关转化、 科技攻关成果向中试成果转化、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 三个转 化 ,围绕中药、生物药、化药、保健食品和生物健康材料、医疗 仪器与器械、制药检测与装备 六大板块 ,侧重支持医药大品种 技术提升与产业化、中药开发与产业化等八个方面的项目实施, 扶优助强,尽快将医药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

(一)医药大品种技术升级与产业化. 1.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 支持上年度销售产值

3000 万元以上中成药大品种围绕重大 工艺改进、药效物质基础、质量标准、药效机制、临床再评价和 药物经济学等内容,开展二次开发与产业化. 支持上年度销售产值

2000 万元以上疫苗、 基因工程药物等生 物药大品种开展产品升级换代研究与产业化. 支持上年度销售产值

2000 万元以上多组分生化药、 中西合剂 等化学药大品种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为手段的技术升级与产业 化.

3 2.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技术提升与产业化. 支持

2014 年以来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 开展相关先进技术、关键技术的引进应用与技术改造. 3.招商引资等重大产业化项目技术提升与产品优化. 支持

2014 年以来通过域外招商引资、 省内兼并重组医药企业 实施的技术提升与升级改造项目.

(二)中药开发与产业化. 1.中药新药创制与产业化. 支持针对治疗儿科病和老年病等中医优势病种、以道地药材 为基源的中药新药创制与产业化. 支持疗效确切院内制剂的中药新药开发与产业化. 2.名优中成药老品种技术提升与开发. 支持临床疗效确切、市场前景较好地名优中成药老品种,开 展临床准确定位、新适应症发现、工艺优化、新剂型改进等技术 提升与产业化. 3.道地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开发与产业化. 支持中成药大品种所需、 市场紧缺的道地中药材种植 (养殖) 、 产地加工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三)保健食品、生物健康材料开发与产业化. 1.高端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 重点支持以长白山道地药材和特色资源为基源、具有明确功 能因子和生理调节功能的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

4 2.生物健康材料开发. 以我省最具资源特色的生物基材料为基础,开展医药包材, 以及生物基药用胶囊等辅料的开发与产业化.

(四)生物技术药物研究与产业化. 1.基因工程新药创制与产业化. 支持重组蛋白、抗体药物等基因工程药物的研发与产业化. 2.疫苗创制与产业化. 支持新型疫苗的研发与产业化. 支持国外上市疫苗大品种的仿制开发. 3.生物诊断试剂研制与产业化. 支持基于疾病标志性分子的诊断类生物制品的开发与产业 化.

(五)化学药创制与产业化. 1.绿色原料药及制剂开发. 支持采用生物技术方法,开发医药中间体产品. 支持生物基制剂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2.化学药抢仿与产业化. 加强国外专利到期药物的抢仿、非专利药物的仿制与开发研 究. 3.自主创新药物研发与产业化. 具有生物活性和开发潜力的新化合物研究及化学创新药物开 发与产业化.

5

(六)医疗仪器与器械开发与产业化. 1.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支持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医用诊断仪器及设备等医疗检测 器械开发与产业化. 支持生物基可吸收性骨科植入材料、医用高端敷料等康复用 器械开发与产业化. 支持激光治疗仪等治疗器械开发与产业化. 2.医疗器械仿制与产业化. 支持国外先进大型医疗仪器与器械产品的消化吸收与国产 化. 3.已上市产品技术升级与产业化. 支持国内市场优势明显产品的技术升级与产能扩大.

(七)药品、食品检测仪器与装备开发与产业化. 1.药品、食品检测仪器开发与产业化. 支持药品、食品实验研究和质量检测光电仪器设备研制与产 业化. 支持食品安全现场检测仪器及配套试剂盒开发与产业化. 2.药品生产设备研制与产业化. 支持具有一定开发优势和基础的中药饮片生产设备、提取分 离设备等中药生产设备及生产线开发. 支持制剂机械、制药用水设备、药品包装机械等制药成套装 备的开发与产业化.

6

(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 1.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扶持互联网药品交易,重点开展符合 GSP 要求的交易平台、 移动支付、配送能力提升与建设. 2.医药公共研发、转化、信息和培训平台的建设与运行补助.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1.申报主体.重点支持企业或产学研联合体实施的项目.申 报单位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资或内 资控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实体单位. 要求第

(一) 、

(六) 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

(二) 、

(三) 、

(四) 、

(五) 、

(七)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或产 学研联合体,项目成果转化实施必须在产学研结合的企业进行, 企业提供相应配套资金,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 申报的项目.第

(八)支持方向申报主体为相关平台建设主体, 其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可由有资质的企业申报.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其注册资本在

600 万元 以上.对申报保健食品、医疗仪器与器械、制药检测仪器与装备 类别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可放宽到

300 万元以上. 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 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 2.前期基础.申报项目应相对成熟,具备较好地前期基础, 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拥有授权专利、省级以上批准文号、省7级以上相关科技成果、新药临床研究批号或批准文号等.化学药 物仿制、国外医疗设备国产化项目和国外医药工业装备的国产化 开发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也可提供其他能够证明有较好工作基 础的材料. 3.预期成果.原则上,对于新药开发与产业化类项目,预期 成果为临床批件(或受理通知书) 、生产批号或新药证书(或受理 通知书) ;

对于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预期成果为保健食品 批准文号 (或受理通知书) ;

对于医疗仪器与器械开发与产业化项 目,预期成果为医疗仪器与器械的注册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 4.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

1 项,且同期作 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数不超过

2 项(同一 类型计划项目只能承担

1 项) . 项目负责人要求副高级以上职称或 已经取得博士学位(企业可适当放宽)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

3 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5.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在

40 万元以上. 6.项目申报和受理. (1)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 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 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 (2)项目审核与推荐.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 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市(州)或县(市、区)以及高新 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州)医药健康产业推进牵头部门对辖区内

8 企业和省直以下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3)通过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将纸 质申报书交推荐部门盖章. (4)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网上申报提交,在推荐单位审 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

2 份;

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出具加盖公 章的正式推荐公函,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5)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申报单位或 参加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资料 (整套复印件) ,并加盖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公章,附《项目经费 预算申报书》后胶装成一册,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一份,报送 时间同《项目申报书》要求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格式统一采用在省科技厅网站:首页→在线办事→表格下载中样式,只受理胶装材料,胶装后封皮 页面采用《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封面,计划类别、项目类别名 称应同项目指南名称保持一致,项目联系人、手机栏必须填写. 报送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3646 号(人民大街与通化路交汇 处) ,吉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1101 房间.联系人:杨萍,咨询电 话:0431-88550905. (6)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为自《指南》 发布之日起至

2014 年10 月30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9 7.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 明确、 可考核;

如果项目列入计划, 将作为签订任务书、 验收 (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2)同一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 划项目)的项目,跨计划类别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 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3)已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重拖期(一年以上)或 被强制中止的、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记录、 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 计划项目. (4)信息系统自动不受理:超项、超龄、超资金限额、同一 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项目;

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 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科技创新平台中心不接 收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 止日期、正式推荐公函之外的项目. (5)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故意违规申 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 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 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

10 计. 8.其他 (1)吉林省科技厅

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科技厅医药办业务咨询

电话: 0431-88935899 孟璐璐、张欣宇、韩红祥 0431-88955405 鲍成胜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

电话: 0431-

89101521、0431-

89101522、0431-89101523 (5)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

1244 号二号楼南门一层 (吉林省科技厅科研 园内) , 联系

电话: 0431-

89101525、 0431-

81818191、 0431-81818192;

邮箱:jlspps@163.com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4 年9月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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