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9-29
1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内市环审批(2015)29 号 关于万达嘉华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 《万达嘉华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 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和"报 告表"编制内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编制内容和东兴区环境保护局 审查意见.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表" :该工程项目总投资7800 万元,在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88号内江万达商业广场B区1 # 楼已建成酒店式公寓内实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 建筑面积26580.58m

2 ,设置酒店客房260间、无柱宴会厅1100 m

2 .同时,配套室内恒温游泳池、健身房、桑拿区、美容美 发等休闲服务设施和环保"三同时"设施.项目经内江市东 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川投资备 [51101115033001]0002号) 备案同意, 内江市城乡规划局 《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511001201300037号)同意规划 选址,内江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证》 (内市国 用[2013]第007506号)同意用地,项目符合内江市城市总体 规划和用地规划.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 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

2 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方案、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实施建设.

二、 "报告表"可作为项目规范管理的依据,与本批复 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

三、项目"报告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 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该项目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项目中水回用系统按 照 "报告表" 要求收集相应污水处理后回用于酒店厕所用水、 地下车库冲洗用水及室外景观绿化用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 +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游泳池水经游泳池循 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游泳池外排部分水和酒店其它污水 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营运期各项废 气防治措施.项目厨房和锅炉使用天然气,厨房油烟须按照 "报告表"要求处理后分别引至酒店塔楼和裙楼楼顶排放, 锅炉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酒店塔楼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 电机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引至酒店塔楼楼顶排 放,洗衣房干洗废气、地下车库强制通风废气、垃圾房臭气 经专用管道引至酒店裙楼楼顶排放.酒店裙楼楼顶各排放口 须远离写字楼侧,并不得朝向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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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营期各项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收 集处理,不得任意堆置、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严禁将 各类固废堆放或倾倒地表水体.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 措施,防止噪声扰民.采取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 点,并对风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 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结合项目特点,落实并 强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确保项目建设、 运营对环境的安全.

7、项目业主须在预售写字楼时告知酒店项目"三废" 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等信息.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开工 时向市环境保护局报告.试运营时,必须向市环境保护局提 出试运营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营.项目竣工时,按 规定程序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 式投入运营.

五、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COD≤15.3t/a (项目总排口) ,2.2t/a(排入沱江) ;

NH3-N≤1.3t/a(项目 总排口) ,0.2t/a(排入沱江) ;

废气:SO2≤0.31t/a、NOX≤ 5.77t/a.以上指标由东兴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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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建设方案、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 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管由东兴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请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和批复后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东兴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按照规定 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7日抄送:东兴区环境保护局、内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5 年6月7日印 (共印

7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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