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18
―1― 衡水市财政局文件 衡财采投[2018]

6 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法人代表:乔柯岩 联系

电话:0318-5829110 公司地址:衡水市胜利中路

38 号 邮政编码:053000 被投诉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衡水市南外环西路

128 号 邮政编码:053000 联系人:吴春喜 联系

电话:0318-2351896 ―2―

2018 年09 月10 日,我局收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衡水中心支公司递交的对"衡水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的正式投诉书,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人投诉: 投诉事项 1:对"异地核查能力"第2项的有关内容评分结果有 异议. "异地核查能力"第2项明确规定:同时为我市(含各县市区) 未进入大额医疗保险费用人员提供异地核查服务并与医保经办机构 或人社局签订协议的,有一份协议加

2 分,满分

10 分,我公司按评 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对应的协议及材料,该项却未给我司加分,我 司认定评分结果不符合评分标准. 投诉事项 2: 在本次招标过程当中存在未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内容要求,进行评标 专家的抽取的行为.存在应当回避的评标专家未进行回避的违法行 为.

二、投诉请求

1、对本次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对于本次评标过程中存在的 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调查情况 "衡水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于2018 年07 ―3― 月24 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08 月13 日开标,中标供应商为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衡水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08 月20 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向衡 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出投诉. 经调查: 投诉事项 1:2018 年09 月27 日,组织原评标专家对"衡水市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投标文件中"异地核查能力"进行复审,投 标文件中提供的是 "衡水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合作协议书" 等5份合作协议书,不是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未进入大额保险 费用人员异地核查的合作协议" .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一致认定该 项第二小项不得分.另随机抽取了三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中国太 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投标文件中"异地核查 能力"第2项进行评审,三名专家通过审核发现该标书中仅有"衡 水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合作协议" ,而未发现"提供未进入大额 医疗保险费用人员异地核查服务协议" , 同时也未发现医保经办机构 出具的未进入大额医疗保险费用需核查人员名单及投标人反馈的核 查结果的复印件.经讨论,三名专家一致认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在本次投标中的第

8 项"异地核查能 力"中的第二款不得分. ―4― 投诉事项 2: "衡水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符合《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上述事实有备案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诉人质疑书、 质疑答复函、投诉书补正材料、原评审专家复核说明和随机抽取专 家评审意见等证据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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