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27

1 ― 怀政发〔2019〕4 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北京市怀柔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已经区政府 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9 年2月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文件 ―

2 ― 北京市怀柔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 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 通知》(国发〔2018〕22 号)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 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 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 号)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京政发〔2018〕22 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 大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 为重点,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聚焦柴油货 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 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 年,本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 十三五 规划 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 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 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 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3―2020 年,PM2.5 年均浓度目标控制在

46 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 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

2015 年减少 30%以上;

重污染天数比率 比2015 年下降 25%以上.

二、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通过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 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到2020 年,交通领域 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

2017 年减少 30%.

(三)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2018 年底前,由区交通局 按照市级部门工作统一安排, 牵头制定涉及我区的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方案,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 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京津冀地区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 转公为 铁 ,统筹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由区商务委牵头,严格落实《北 京市物流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有关要求, 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

由区经济信息化委牵头,推进具备条件 的汽车生产厂利用现有铁路运输汽车.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 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四)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2018 年底前,区科委牵头, 按照市级部门工作统一安排,会同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城管委、区商务委、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怀柔区分公司等 单位, 研究制定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专项 实施方案,到2020 年,完成市级下达的新能源车保有量区级任 务;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路权通行、可持续运营的 鼓励性政策,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 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 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 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车等.到2020 年,邮政、城市快递、轻―4―型环卫车辆(4.5 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 型物流配送车辆(4.5 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区城管委牵头,研究制定推进电 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公 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 施建设,并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 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点、货运枢纽、邮政快递分拨处理中心和 规模较大的邮政快递营业投递网点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 充电桩,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 年,形成 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

5 公里的充电网络.

(五)加大高排放车严管严查力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发 布低排放区设置等有关规定;

区公安交通支队加大对车辆违反禁 限行规定的查处力度;

由区交通局牵头,修订促进绿色货运发展 的实施方案;

由区交通局、区城管委分别牵头,组织加快淘汰采 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公交、环卫车辆,增加电动车和新能源车 的比例;

2019 年,本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淘汰本单位国Ⅲ排 放标准柴油货车.区国资委牵头,淘汰国有企业国Ⅲ排放标准柴 油货车. 开展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按照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区公安 交通支队、区环保局做好路检路查,每年在进京路口和区内主要 道路完成市级下达的重型柴油车检查辆数的目标;

加快建立机动 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于排放超标的外埠车辆,不予办理进 京证;

对于排放超标的本市车辆上路行驶的,加大处罚力度;

对 我区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检测. ―

5 ― 强化车辆全流程监管及查处.针对辖区内物流园区、货物集 散地、旅游景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 动机械集中停放区域,开展入户执法检查,严查排放超标等违法 行为;

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租赁车等车辆的抽查和定期检测, 除检查车辆排放是否超标外,重点检查净化装置是否拆除、车载 诊断系统(OBD)是否正常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对在用 车超标问题较多的车型报市环保局开展溯源符合性检查, 追溯超 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

区环保 局、工商分局依法对生产、销售超过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车辆的 行为进行处罚.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交通支队等部门对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实施 记分制 管理,加强远程监控、 现场巡查,严厉打击尾气检测弄虚作假、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 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2019 年底前,按照市级 部门要求,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负责 本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环保标识发放、执法检测等工 作. 强化行业管控.自2019 年起,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公路分 局、区城管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农机中 心等部门建立本行业本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制度, 鼓励 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完善施工 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制式合同, 将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 水务、 园林绿化等工程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投 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并监督落实.自2020 年起,禁止 使用无环保标识、未通过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各行业主管部 ―

6 ― 门组织本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备案并接受排放执法检测.

(七)严格执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自2019 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 六(B)排放标准.自2020 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 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区环保局严查销售环保不达 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工商分局对移交案件依法处 罚.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 展环保装置抽查,确保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八)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区质监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加强 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 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 分, 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 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 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九)推进机动车大数据分析监控体系建设.按照全市统一 安排部署,自2018 年9月起本区新增重型柴油车应实现排放在 线监控功能.具备条件的在用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 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 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区环保局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机动 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在线监控平台的建立工作.区交通局、 区城管委分别按照市级部门要求, 组织对在用公交、 出租、 货运、 环卫、渣土运输等行业车辆实施排放在线监控工作. 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机 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监控系统.2018 年底前,配合市级有关部门, 建成市、区两级联网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实现监控 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

7 ―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 健全统分结合、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扬尘管控 责任体系,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为重点,以标 准规范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抓手,以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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