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17

第三章 试卷评阅与成绩归档 第十一条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第十二条 课程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 组成.

(一)理论课程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二)实验课程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综合考核成绩* 60%.如确因课程要求不同而涉及到成绩构成不同时,需由教师 提出申请,报所在院(部)批准,并在课程大纲中予以说明. 教师不得自行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第十三条 教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评阅,将学生 成绩按《金陵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输入管理规定》的要 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金陵科技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 ―

5 ― 和《成绩分析表》各两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所在院(部) 教学秘书. 第十四条 院(部)应组织专业教研室对试卷进行检查或 抽查.抽查试卷的比例一般不应小于该专业教研室所属课程的 1/5.检查内容包括:

(一)依据标准答案检查试卷的评阅情况;

(二)复核小分、大分及总分.检查后应填写《金陵科技学 院试卷检查记录表》 ,并由教学秘书收回后集中装订保存备查. 第十五条 试卷评阅完毕后,由开课院(部)统一装订保 存备查,装订内容包括空白卷、标准答案、 《成绩分析表》 ,以 及所有学生的答卷.保存期限为该年级学生毕业后两年. 第十六条 院(部)在每学期所有成绩输入完毕后,打印 出班级成绩总表一式三份,经教学秘书及教学院长签字后,一 份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教务科存档,一份留教学秘书处存档备 查,另一份由班主任留存.汇总所有课程的《金陵科技学院学 生成绩登记表》后,院(部)教学秘书按班级集中交教务处教 务科存档备查.学生补考成绩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登录. 第十七条 学生成绩评定或登录如有错误,应予纠正.

(一)教师评定学生成绩有误,依据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 处理.

(二)登录学生成绩有误,由有关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部)教学院长认可、签名后,由教学秘书送交教务处分管 ―

6 ― 处长批准,方可由教务处教务科在班级成绩总表和教务管理系 统中同时修改.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 教师在命题、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归档中如 有违规行为,依据或比照《金陵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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