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6

5 董事会函件本通函旨在向股东提供有关;

(i)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其中包括该协议) ;

(ii)本集 团之会计师报告;

(iii)建议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重选将予退任之董事之进一步资料;

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订立之协议 订约各方: 卖方: 本公司 买方: 海? (香港) 有限公司,为电器产品制造商.就董事经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及确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 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买方主要从事电 器制造业务. 担保人: 黎先生及冯女士 将予出售之资产 第一批待售股份及第二批待售股份,分别相当於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之100% 股权.第一批待售贷款及第二批待售贷款,分别相当於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以及 彼等之附属公司於完成日期欠付本集团之全部款项. 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主要从事制造及买卖家用电器.於完成后,本集团将不 再持有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任何权益,并将会出售其全部家用 电器制造业务. 代价 代价4港元乃由本公司与买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后达致,并参考以下各项: i) 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经按资产重估亏绌及遣散 费拨备 (不包括已抵押按金、应收账款抵押品及本公司将於完成前偿还之 计息银行贷款) 作出调整后之负债净额合共约3,310,000港元;

ii) 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七年三月三 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以及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产生之现金流 出净额分别合共约33,700,000港元、17,630,000港元及10,000,000港元 (不 包括出售物业之销售所得款项) ;

及iii) 安达电器及安历士电业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七年三月三 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以及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产生之亏损净 额分别合共约42,250,000港元、18,760,000港元及32,440,000港元.

6 董事会函件於完成后,本公司将允许买方无偿使用其东莞厂房六个月.於使用期间内,买 方将负责支付因使用东莞厂房而产生之政府及乡村委员会税项及费用.於六个月期 限届满后,买方须按原有状况归还东莞厂房予本公司,否则买方须向本公司支付罚 款每月人民币300,000元 (相当於315,789港元) .该安排将可让买方拥有充足时间把 厂房及机器、存货及业务转至其他营运地点.买方无意购买Anco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BVI)所拥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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