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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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 Enric Energy Equipment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99)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 ) 董事会(「董 事会」 ) 欣然公布本集团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业绩,连同2007年之数字以供比较. 综合损益表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2008年2007年附注人民币人民币营业额31,237,280,263 940,991,256 销售成本(907,730,951) (686,513,120) 毛利329,549,312 254,478,136 其他收益12,903,177 8,761,854 其他(费 用) 收入净额(1,230,400) 296,264 销售费用(62,187,296) (42,460,347) 行政费用(111,706,758) (85,188,282) 经营溢利167,328,035 135,887,625 融资成本4(a) (9,749,534) (11,716,448) 除税前溢利4157,578,501 124,171,177 所得税5(a) (23,171,847) (5,295,118)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134,406,654 118,876,059 每股盈利6-基本0.293 0.264 - 摊薄0.293 0.260 C

2 C 综合资产负债表於2008年12月31日2008年2007年附注人民币人民币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226,136,331 208,092,809 在建工程10,132,989 15,074,608 预付土地租赁费59,307,065 40,705,310 无形资产8,551,942 6,759,251 购买土地使用权预付款项-6,112,320 股权投资预付款项17,070,063 - 递延税项资产3,745,071 2,195,763 324,943,461 278,940,061 流动资产存货519,224,786 276,905,649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8273,728,540 194,116,262 按金、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77,140,195 36,778,081 应收关连方款项2,052,942 300,000 银行存款及现金243,405,060 273,875,471 1,115,551,523 781,975,463 流动负债银行贷款166,803,157 140,899,217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9265,846,508 168,618,28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189,957,656 85,743,772 应付所得税9,330,751 3,726,135 应付关连方款项20,072,177 12,080,449 拨备4,850,717 2,605,539 递延收入-1,400,000 656,860,966 415,073,401 流动资产净值458,690,557 366,902,06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783,634,018 645,842,123 非流动负债递延税项负债3,385,241 - 资产净值780,248,777 645,842,123 股本及储备股本4,768,770 4,768,770 储备775,480,007 641,073,353 总股东权益780,248,777 645,842,123 C

3 C 附注: 1. 遵例声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 此等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包括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而编制.此等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等准则於本集团及本公司现行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提早采纳.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以下多项於本集团现行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新订诠释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 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集团及库务股份交易?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2号,服务经营权安排?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界定福利资产限额、最低资金规定及其相互关系?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金融工具U确认及计量,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U 披露-重新分类金融资产此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此乃由於该等准则与本集团已采纳的会计政策一致,或与本集团业务无关. 本集团并无采纳任何於现行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或诠释(见 附注10) . 2. 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编制财务报表乃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准.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虮嘀撇莆癖ū硎,管理层须作出影响政策应用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的呈报金额的判断、估计及假设.估计及相关假设以过往经验及相信於有关情况下属於合理的各种其他因素为基准,其结果乃无法依循其他途径得知资产与负债账面值时所作出判断的基础.实际结果或有别於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按持续基准审阅.如会计估计的修订只影响修订期间,则有关修订於估计修订期间确认, 或倘若修订影响现行及未来期间,则於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3. 营业额及分部资料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向燃气能源行业提供集成业务解决方案(「集 成业务」 ) ,以及设计、制造和销售专用燃气装备.营业额指售出商品的销售价值(已 扣除退货) ,不包括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已扣除任何商业折扣. 本集团的核心产品为压力容器、压缩机及燃气装备集成业务. 分部资料按本集团的业务分部呈列.本集团选择以业务分部资料作为主要呈报格式,原因为此格式与本集团内部财务报告较为相关.由於本集团主要在中国营运,故并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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