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16
1 /

14 ~口区江汉七桥道路工程项目 B 片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时间:2019 年2月1日至

2019 年3月2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第

590 号令) 、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 民政府第

380 号令)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 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234 号令公布、第275 号令修订)有 关规定,~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口区江汉七桥道路工程项目 B 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项目 已取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武规选z2016{142 号) .为推进该项目建设,依法保障被征 收人合法权益,现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

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口区江汉七桥道路工程项目 B 片

二、项目征收范围 详见附件,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项目调查概况 项目被征收总户数约

88 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8604.24 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 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

2 /

14 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 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 屋登记簿为准.

五、房屋征收部门 ~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口区人民政府韩家墩街办事处

七、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 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 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公有房屋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 租赁关系, 并执行政府规定标准租金的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承租 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承租人除外.公有房屋承租人以 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

八、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或者 摇号等方式确定. 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协商 方式以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征 求意见表交由房屋征收部门统计、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三分之 二以上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由房 屋征收部门公布协商选定结果. 被征收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 采取投票方式确定评估 机构的, 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人数应当不少于被征收人总数的三

3 /

14 分之二,半数以上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评估机构的, 视为投票确定. 采取投票、摇号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应当公开进行并由 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确定结果.

九、征收签约期限 本项目征收签约期限为

2 个月, 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布 之日起计算.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本《方案》确 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 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口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 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 定,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 告.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