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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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宋新立 联系人 贺晓玲 通讯地址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颜路

22 号101B 联系电话

18268128510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00 建设地点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颜路

22 号101B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技改 迁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C358 总建筑面积 445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100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5.

08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2月, 位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 发区新颜路

22 号101B,企业现有厂房是租用华融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约 4450m2 的闲置房屋(该建筑物共 5F,本项目租用其中的 1F 和2F 的部分面积.该建筑物被杭 州余杭生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整体承租, 且该建筑物定位为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行业、创新药物产业的研发及生产),现有经营范围为第

二、第三类 骨科内植入物及配套工具的研发和销售;

货物进出口. 现企业因生产发展需要,出资约

100 万元,拟在企业现有租用厂房内实施 运动 医学手术专用器械、内植入医疗器械的生产 ,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运动医学手 术专用器械

5000 套(第二类运动医学骨科医疗器械)、内植入医疗器械

1000 套(第三类 运动医学骨科医疗器械)的生产规模,企业经营范围变更为第

二、第三类骨科内植入物 及配套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货物进出口.企业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 1,由于企 业成立之初一直以销售贸易为主,无任何实质性生产内容,因此本次评价按照企业新 建生产项目来分析评价. 根据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2 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 的可行性.本项目为运动医学手术专用器械 (第二类运动医学骨科医疗器械)、内植入 医疗器械 (第三类运动医学骨科医疗器械)的生产加工,生产工艺简单,对照建设项目 分类管理目录(2015 年版) ,企业本次项目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的 M 医药 中的

9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的项目类别,因此按要求可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 告表.受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业主的委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承担了本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 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 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 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1.1.2 编制依据 1.1.2.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 通过, 2003.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 修订, 2008.6.1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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