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15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19-09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借贷提供担保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王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赫美集团 )于近日获悉,因公司与湖 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升华金融 )合同纠纷一案,王磊先生为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而导致其个人股票资产被司法冻结. 公司与升华金融于

2018 年9月1日签署了 《 民事调 解书》. 因公司

2018 年遭遇流动性危机,无法在 《 民事调解书》约定期间内偿还借款本息及相 关费用,升华金融即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王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强制处置出现被动减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 股) 减持均价 成交金额 ( 元) 占总股本 比例 王磊 集中竞价 2019-06-11 580,380 2.50 1,450,950 0.11%

2、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数 (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 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磊 2,321,520 0.44% 1,741,140 0.33%

3、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 王磊先生于

2018 年2月至

6 月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1, 365,600 股,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后王磊增持股份数量变更为 2,321,520 股;

王磊先生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公司 2,321,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 其中,可转让股份为 580,380 股,高管锁定股份为 1,741,140 股.

4、 本次被动减持原因

2017 年6月15 日, 升华金融通过国民信托 - 单一资金信托向公司发放贷款 5,000 万元, 王磊先生与升华金融签署 《 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8 年6月15 日贷款 到期后,公司向升华金融出具保证书,要求将贷款期限延长

10 日并分期归还借款本息;

同日, 国民信托按信托合同约定,将上述债权及全部权利转让给升华金融.

2018 年6月22 日至

7 月24 日期间,公司归还借款 1,545 万元及截止

2018 年6月15 日的贷款利息,剩余借款本金 3,455 万元的还款义务仍未履行. 基于上述事项,升华金融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担保人归还借款 本息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 公司与升华金融经过法院调解,双方于

2018 年9月1日签署了 《 民事调解书》. 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无法根据 《 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升 华金融遂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王磊所持有的赫美集团股份. 浙江省 德清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5月21 日出具 《 执行裁定书》 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8]浙0521 执2203 号之二)并送达托管证券公司要求其协助处置股份事项.

二、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王磊先生本次减持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置股份资产造成的被动减持,未产 生任何收益.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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