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15

本报记者涂若奔 摄 今年内地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商界对於补偿金年限及法例追 溯期等持有不同意见,为进一步反映商界的意见,本报日前与香港 中华厂商会合办座谈会,邀请中联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特区政 府驻粤办等官员及香港立法会议员,与本港商界交流研讨.中华厂商会中 国内地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邓焘提出,为减轻企业之负担,建议经济补偿金 应划一设上限、合同法不应具追溯性,并希望有关部门执法时,可以保持 一定弹性,以创造劳资双赢.

本报记者 李永青、孙然 自 《劳动合同法》 座谈会与会者合照.

本报记者张伟民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永青、孙然)每次谈到劳动合同法,不少厂家 都会大吐苦水,指新法例令厂家经营成本百上加斤.香港中小型企业 商会会长吴宏斌坦言,近年内地推出的新政策,实在太多太急,台帐 保证金、两税合一,加上劳动合同法,让中小企忙不过来,又令人心 不稳.他形容,如此下去,只逼企业缩小生产规模,甚至将生产外 判,仅保留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部门. 很多人认为合同法有利於工人,但香港 中华出入口商会常务会董单志明(见左图)则 指出,合同法不但未能令劳动者受惠,反 而使他们收入减少.以其熟悉的一家港厂 为例,以往内地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每 周工作7天,一年工作10个月,回家过年便 可拿4万元人民币.但现时每周工作5天, 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做12个月,年底只能 拿到1.5万元人民币,且又回不到家过年. 详细指引免劳资纠纷 香港机械金属业联合总会常务副主席余立明表示,合同法实施条例 (草案)未有为追溯期,包括清邀加班费的追溯期之时限和计算方法, 提供指引,若有关部门能作出更详细的指引,将对企业和劳动者的权 益更有保障,亦可以避免出现劳资纠纷. 同时,余立明亦提出多项建议,包括:用人单位应毋须承担女职工 在怀孕生育期的医疗费用;

已退休人士及在职学生等,应明文指出不 适用於合同法中;

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有关经济补偿方面,应进一步详细说明及解释. 另一令人关注的重点,是草案第二十六条,指合同法实行前订立、 实行后持续的劳动合同,若内容与合同法相抵触,抵触部分自今年1 月1日起无效.余立明指出,因为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难以 预见日后法律的变化,所以应尊重当事人最初的约定. 应成立劳动关注小组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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