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9-17

1 ―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文件 新都委发〔2014〕8 号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扩 大对外开放,切实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发 展潜力,促进三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 策,结合新都实际,现就实施奖励扶持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提出如下意见.

2 ―

一、制定奖励扶持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改 革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推 进结构调整、提升发展效益.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尊重和把握经济规律,充分发 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市场的效率优势,做强实体经济支撑,合力 推进三次产业提质增效.

(三)重点突破,集聚发展.紧扣可持续发展的主题主线, 坚持集中集群集约,以产业高端、高端产业项目为主,形成突出 重点、突出创新的发展导向和政策环境.

(四)贡献挂钩,一企一策.奖扶力度与企业的税收贡献和 综合效益挂钩,充分体现阶梯性和差异性;

特殊重大产业化项目 实行 一企一策 .

二、奖励扶持的重点领域

(一)现代工业.支持以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能源装备 研发制造、精密机械研发制造、医药食品包装和家具制造为重点 的现代工业发展.

(二) 现代服务业. 支持以现代物流、 现代商贸、 电子商务、 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 业发展.

(三)都市现代农业.支持以设施农业、有机农业、景观农 ―

3 ― 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为重点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三、奖励扶持的主要方向

(一)高端高效,集约发展.鼓励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 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的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集约化 水平.

(二) 科技创新, 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鼓励全社会进行发明创造,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

(三)协同联动,融合发展.鼓励三次产业间的协同联动和 区内企业间的协作配套;

鼓励企业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 三次产业;

鼓励工业企业向制造的前后端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企 业用现代商业模式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传统农业.

(四)品牌培育,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鼓励企业不断扩展市场,支持和引导企业 建立现代营销体系.

(五) 对外扩张, 做大做强. 鼓励企业外向发展、 出口创汇;

鼓励总部在新都的企业开展跨区域资源合作开发、工程承包、投 资办厂;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延伸链条.

(六)招大引强,加快建设.鼓励符合新都产业发展规划的 世界500 强、全国100 强、高新技术、行业龙头企业和国际资本 到新都投资;

鼓励支持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和尽快投运. ―

4 ―

四、大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支持和保护投资者,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力 营造重商亲商、尊重创新、鼓励创业的人文环境.

(二)以 五星级 标准的政务服务主动积极地为企业服好 务.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 一站式 行政审批手续引导服 务、代办服务和联审服务等.

(三)抓好生产、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做好知识产权保 护、品牌服务和市场监管等工作,打击制假、售假、操纵垄断、 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禁止非法经营活动.

(四)全力做好水、电、气、土地、金融、人才等保障,打 造一流的发展要素环境.

五、奖励扶持政策的执行

(一)政策执行.按三次产业具体扶持奖励政策执行(见附 件

1、

2、3).

(二)经费保障.区政府每年设立三次产业财政扶持奖励专 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予以追加,保证奖励 扶持政策的按时落实.

(三)政策享受条件.在新都工商注册且注册资金按时足额 到位、在新都税务登记且依法纳税,符合新都产业定位、规划和 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农业项目实施前需备案认定). 企业、个人享受奖励的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的地方财政贡献额. ―

5 ―

(四)奖励扶持兑现.区政务中心设立政策落实咨询服务 窗口,为符合政策的企业提供 一条龙 服务;

对三次产业政策 的奖励扶持兑现由区农发局、区经信局(科技局)、区商务旅 游局负责.

(五)本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政策停止执行 (原依据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财政奖扶政策享受奖扶的企业, 按原 政策执行到期满为止).本政策与区内其他产业扶持政策按 就 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的原则,由企业自行选择申报.具体的 实施细则(认定办法、操作程序等)由各产业主管部门制定上报 区政府审定后执行.

(六)三次产业具体政策条款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新都区推动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 2. 新都区推动现代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 3. 新都区推动现代服务业及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 政策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2014 年8月27 日―6―附件

1 新都区推动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按照现代 农业转型升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鼓励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第一条 新建高标准智能、玻璃温室大棚(亩平投资强度8 万元以上)10亩以上,建成运行满一年,按核定总投入建设费用 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 建高标准联栋大棚、普通钢架大棚(含智能化设备)30亩以上, 建成运行满一年,经认定,按核定总投入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一 次性补助.以上补助面积均以棚架覆盖面积进行计算. 第二条 对区级五大蔬菜重点引导发展区域实行专项补助. 集中连片发展竹架大棚50亩以上(镇集中发展区100亩以上), 按每年300元/亩给予补助.对新购置蔬菜专用农机具,按购机价 的10%进行追加补助. 第三条 在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示范区域内, 对全额自主投资 建设气调库,园区道路、渠系,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设施服 务面积达 30亩以上的,经核定后按投入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 补助.本条与第一条中的奖补内容不重复享受. ―

7 ―

二、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第四条 推动高端种业发展.对从事高端种业繁育生产的 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其工厂化育苗面积3亩以上,年 销售商品苗50万株以上的, 每株补贴0.2元, 最高补助不超过100 万元. 第五条 鼓励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对成功引进特色优势产 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科技人员,每 推广一个新品种、新技术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

推广应 用面积达100亩以上,经济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 场,按2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六条 鼓励院地合作. 科研院所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或研发 转化应用,推广应用面积达100亩以上,科技成果获得市级(含) 以上奖励资金的科研院所,按上级奖励金额的30%给予再次奖 励;

对获得市级(含)以上部门立项的科技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 金支持的,按5万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农村合作组织新建农业 科研院所挂牌基地,且粮油基地规模达1000亩以上,果蔬基地规 模达500亩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第七条 支持技改和创新.对两年内技改投资超过

2000 万 元或一年内技改投资超过

1000 万元的项目,达到市级以上技改 标准的,按当前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 对建立符合条件的联合实验室的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 ―

8 ― 补助.

三、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第八条 鼓励农业主体升档晋级.对运作规范、示范带动能 力强、增收效果显著、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获得部、省、市、 区示范称号的: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 5万元的奖励;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 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部门表彰的企业 和个人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第九条 从事与规划主导产业相符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专 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年限5年以上,正常经营期满一年 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营面积200亩以上,每亩按400元、200 元、200元分三年给予奖补;

100-200亩,每亩按300元、200元、 100元分三年给予奖补.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经营面积100亩以上, 每亩按400元、200元、200元分三年给予奖补;

50-100亩,每亩 按300元、200元、100元分三年给予奖补. 第十条 鼓励培育龙头企业.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40 万元、10万元;

对新列入省(投资1亿元以上)、市(投资5000 万元以上)、区(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农业项目的,分别一 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同一企业或项目按最高级别 奖励,不重复计算. ―

9 ―

四、支持农业市场流通网络建设 第十一条 支持营销模式创新.鼓励发展农业物流、 农超 对接 、农业电子商务以及其他营销模式.区内生产基地年销售 鲜活农产品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以 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专合组织、 种植大户、 家庭农场与超市对接, 年直销鲜活农产品首次达到500 万元、100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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