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12
2016-2018 年广东省欠发达地区 县级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广州皓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周燕青 项目负责人:周燕青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非公 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成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工商联联系着广大非公有制企 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 的意见》(中发〔2010〕16 号)中提出 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 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建 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加 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各种所 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 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工商联工作的意 见》(粤发〔2011〕15 号)中 根据省级财力情况,省财政将进 一步对基层工商联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 广东省政府依据上述意见精神,于2015 年7月30 日经小丹 省长(批)3417 号、少华常务副省长批(3017)号审批同意《关 于申请 2016-2018 年继续给予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含同级 市、区)工商联经费补助的请示》(粤工商联〔2015〕26 号), 给予 2016-2018 年每年度对广东省欠发达地区

72 个县(含同级 市、区)工商联各补助经费

10 万元,共计 2,160 万元.

(二)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用途. 1.补助范围. 依据省财政厅、省工商联《关于印发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 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15〕

35 号) 的规定, 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全省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 2.补助标准.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工 商联补助经费的通知》(粤财行〔2015〕537号)、省财政厅《关 于提前下达2017年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补助经费的通知》 (粤财行〔2016〕392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经 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补助经费的通知》 (粤财行〔2017〕367 号) 规定,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给予广东省72个欠发达地区县 (市、 区)工商联每年10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支持. 3.资金用途. 依据省财政厅、省工商联《关于印发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 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15〕 35号)

第四章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 用款单位应严格按照财经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广东省委 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粤办发〔2013〕20号)等要求,主要 用于弥补正常经费不足、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等有利于工商联自身 发展的支出.不得将资金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发放与人员指出有 关的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16-2018 年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全 省共安排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