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1
公告编号:2018-056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 时提案暨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

2018 年8月28 日,公司收到股东潘廉耻《关于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拟将以下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取消原投资设立浙江龙游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暂定 名)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龙游县政府要求,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拟投资 设立的浙江龙游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需由浙江衢州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经慎重考虑提议取消

2018 年8月21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投资设立浙江龙游东方 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

并提交新的《关于投资设立 浙江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投资设立浙江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 (暂定名) 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56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发展集团商业板块、提高集团在衢州市 场的占有率、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经东方股份经营班子研究,拟 由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5,000 万元投资 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 公司股东潘廉耻持股公司 25,880,271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4.10%,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潘廉耻先生有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 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就取消议案及增加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 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9月7日14 时45 分. 公告编号:2018-056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9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 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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