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1

(一)建设化工、制革、制药、造纸、电镀(含线路板蚀刻)、印染、洗毛、酿造、

10 冶炼(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项目;

(二)禁止在 距二级保护区

1000 米内增设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且不新增排污口,满足 《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修订)》. (3)与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昆山市)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 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 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 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 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根据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一级、 二级管控区.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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