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11 |
重要债务人(如有)最近两年内是 否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的情形;
上述事项
7 是否影响原始权益人进行融资或重要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的明确 核查意见等. (十七)相关中介机构采取抽样调查方法情况(如有),包 括但不限于抽样方法、抽样标准设置的合理性,及抽取样本的代 表性等. (十八) 原始权益人风险自留情况, 若免于风险自留情形的, 管理人应当充分披露未进行风险自留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揭示相 关风险. 第九条 管理人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的有关法律 事宜发表专业意见,并向合格投资者披露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 书除按照资产支持证券一般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外, 还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一)基础资产界定的具体范围和法律依据.
(二)基础资产涉及交易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债权人履行合 同义务情况、合同付款条件满足情况,及债务人履行其付款义务 的抗辩事由和抵销情形.
(三)基础资产转让的合法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 转让通知安排、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情况.
(四)基础资产涉及关联交易(如有)的交易背景真实性、 交易对价公允性.
(五)原始权益人、增信主体(如有)等相关主体的内部授 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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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信措施或安排(如有)的具体情况及其合法性和有 效性等.
(七)失信记录特别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权益人最 近两年内是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是否存在被有权部门认定 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他失信单位,并被暂 停或限制进行融资的情形;
重要债务人(如有)最近两年内是否 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的情形;
上述事项是 否影响原始权益人进行融资或重要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的明确核 查意见等.
(八)循环购买(如有)的具体安排及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九)抽样调查方法(如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