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10
1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暂行标准)

2 目录 1.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系列高中初级职称 评审暂行标准 2.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暂行标准 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 评审暂行标准 4.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资料专业高中初级职称 评审暂行标准 5.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 管理暂行办法 6.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 行办法 7.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暂行办法 8.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 暂行办法 9.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3 附件

1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系列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暂行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 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深化 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政法[2017]7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 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师[2016]7 号)和广东省教育 厅等五部门印发的 《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校教师教学系列高中初级职 称评审暂行标准. 教师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暂行标准设定基本条件和思想 政治与师德业绩、教育教学业绩成果、教研科研和社会服务 业绩成果等三大类评审指标, 每一大类评审指标都设立关键 指标和量化指标, 申报人员必须达到基本条件和三大类评审 指标中的关键指标,才具备参评资格.量化指标是在获得参 评资格的基础上, 以量化分的总和衡量评审对象的整体业绩 贡献和能力水平. 教师教学系列分为两类人员,第一类是教学人员,第二 类是专职辅导员. 第一类 教学人员

一、教学人员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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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对象 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或在 双肩挑 等岗位 上兼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1.申报教授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承担

5 年或

5 年以上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工作,经考察,能胜任 和履行相应职责. 2.申报副教授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且承担

5 年或

5 年以上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工作,经考察,能胜 任和履行相应职责;

或获得博士学位,且承担

2 年或

2 年以 上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相应 职责.博士后出站后,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按有关规定直 接认定副教授职称. 3.申报讲师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承担

4 年或

4 年以上助教或研究实习员职务工作,经考察,能胜任 和履行相应职责;

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承担

2 年或

2 年以上助教或研究实习员职务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 相应职责;

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见习期满. 4.申报助教职称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见习期满.

(三)教师资格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继续教育 按照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的要求执行.

(五)年度考核

5 1.申报高中级职称者, 任现职以来或近

5 年的年度考核 均达到合格及以上. 2.申报初级职称者,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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